政务大厅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政务大厅即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简称政务中心)是人民政府设立的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综合性管理服务机构,也是加强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的重要平台。
政务政务中心的岗位职责如下:
1、主持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监督室,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和工作部署,团结和带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工作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
3、负责组织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按月主持召开窗口负责人参加的月度讲评会,认真听取各窗口单位的工作汇报、意见和建议,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工作;
4、负责协调窗口单位的动态管理工作,对需要调整的窗口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及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提出初审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做好落实工作;
5、主管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信息公开与人事工作;
6、组织制定和实施“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7、接受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第三条 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为休息日,依此循环。
上班时间: 8:00-12:00 1:00-5:00
周末休息。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部门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工作。
(二)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监督管理进入政务中心(分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各“窗口”单位实施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并提供法律、政策咨询。
(三)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协调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协调和督查审批项目的全程运行情况。
(四)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
(五)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相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与服务科
负责制定受理申请、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程序,对全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全程服务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组织协调,对审批项目的审批和未纳入中心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进行督查;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等;负责对政务中心、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三)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管理科
负责对进驻中心部门“窗口”办理审批事项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负责督促检查各“窗口”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保证政令畅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进驻中心的“窗口”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并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考评;负责协调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对“窗口”及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
(四)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科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全区区级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工作;负责规范发展中介机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政府大厅的上班时间一般为:
早上9:00--11:30(实际为12:00)中午13:00--16:30(实际为17:00)
并且政府大厅是正常休周末的。
注意,实际时间与定制时间的出入是因事物的繁忙以及处理的时间周期不定所导致的下班休息时间不定,这里仅作为参考。
扩展资料
政务服务中心针对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等现实问题,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力争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可以网上办、简化办,以实现最优的营商环境、高效的办事效率和智慧化的政务服务 。
进一步优化和巩固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融合成果,让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形成优势互补,促进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不断提升,真正达到数据多传输、群众少跑路的效果,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