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位于黑龙江省南部,松花江北岸,呼兰河下游。地理坐标:北纬45°49'--46°25′,东经126°11′--127°19′。
境内最东端是位于杨林乡界的松花江与少陵河交汇处,最南端是利民镇的吕刚屯和哈尔滨市松浦镇的东方红村土地相连,最西端是李家乡的姜家村与肇东市的丰宝村、兰西县的林富村土地相连,最北端是白奎镇的青山村和巴彦县的建华村土地相连。境内东西相距约83.5公里,南北相距约62.5公里。
呼兰属于哈尔滨。
呼兰区位于黑龙江省南部,松花江北岸,南濒江与阿城市、宾县相望,东临巴彦县,西毗肇东市,北接绥化市、兰西县。总面积2197平方千米。
截至2018年,呼兰区下辖16个街道、7个镇、3个乡、1个农垦。
截至2017年末,呼兰区户籍人口60.7869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44.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67.8亿元,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27.9亿元,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48.9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9.7:37.1:43.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6156元。
扩展资料:
呼兰地区先秦时代属息慎;汉代属夫余国;北魏属勿吉;南北朝属豆莫娄;隋属黑水__;唐属黑水都督府;五代属契丹(辽)东京道铁骊部,为徒单部、纥石烈部所在地;金代属上京会宁府,诞生最早的村落胡剌温屯;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
明属奴尔干都司兀者诸卫及塔山卫,后为海西女真活动中心地区,明末由建州女真、后金统辖。清初属盛京内务府、宁古塔将军;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属黑龙江将军,在呼兰河流域设卡伦8处,其一在呼兰河口。
清雍正十二年十二月初三(1734年12月27日),清廷批准设立呼兰城,呼兰始有建置,直隶黑龙江将军。同治元年(1862年),置呼兰厅,与呼兰城分疆而治,呼兰厅是呼兰地区最早的行政机构,也是黑龙江省设立民官之始。
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1905年1月),清廷批准设呼兰府。1913年,依中华民国大总统令撤销呼兰府,改设呼兰县,隶属黑龙江省。1932年隶属伪满洲国黑龙江省。1934年改属伪滨江省。1936年改属伪哈尔滨特别市。1937年撤销伪哈尔滨特别市,改属伪滨江省管辖。
1945年10月,隶属苏联红军军事管制下的滨江省。1945年11月,中共地下党组织以和平方式接收呼兰县政权,民主的呼兰县政府诞生,隶属滨江省哈北专员公署。1946年1月,呼兰宣布自治,脱离国民党政权设立的松江省政府。
同年4月,中共领导的松江省政府成立,呼兰县隶属松江省哈北专员公署。1947年哈北专员公署撤销,隶属松江省政府。1954年8月,隶属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后的黑龙江省。1956年3月,隶属黑龙江省绥化专署。
1958年8月,隶属哈尔滨市。1965年6月,隶属松花江专区。1983年9月,隶属哈尔滨市。2004年2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呼兰县,设立哈尔滨市呼兰区。
2004年2月4日,国务院批复,撤销呼兰县,设立哈尔滨市呼兰区,以原呼兰县行政区域(不包含乐业、对青山2个镇)为呼兰区的行政区划。同年5月30日,呼兰区举行挂牌仪式,正式列为哈尔滨市一个新区——呼兰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呼兰区
呼兰区人民政府-人文历史
呼兰河在哈尔滨。
呼兰河为松花江支流,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源出小兴安岭,上游克音河、努敏河等支流汇合后称呼兰河。西南流向,与来自北面的通肯河交汇后,改向南流,进入平原区,河道变宽,曲流发育,至呼兰县入松花江。全长523公里,流域面积3.1万平方公里。
干、支流两侧一些低洼地段遍布沼泽,面积较广。流域内大部分地区无霜期较长,积温较高,土层深厚,黑土广泛分布,是黑龙江省内开发较早、最富饶的农业地带,重点商品粮基地之一。50年代以来对流域进行综合治理后,已成为高产稳产商品粮和亚麻、甜菜生产基地。上游山区是重要林区。
水文特征
呼兰河的径流补给主要以大气降水为主。流域内多年平均径流量为41.29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径流深为133.3毫米,多年平均河口流量为93.75立方米/秒。流域内降水地区分布不均,上游山地森林区最大年降水量可达1000毫米左右,为全省暴雨中心,年径流深为300-400毫米;下游平原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22毫米,且蒸发较强,致使流域西部最小年径流深仅为25-30毫米。
流域内降水季节分配亦不均,主要集中于7、8、9月,3个月的降水量可占全年降水量的70%。夏季流域内常有局部暴雨出现暴雨分布面积一般为20平方公里左右,暴雨过后常有洪水发生。11月至次年3月为呼兰河的枯水季节,春季因有冰雪融水汇入,河流补给量加大往往形成春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