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站可以二十四小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明,不是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明有效期一天。
如果旅客购票后有效身份证件丢失或者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须在车站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明仅供验证检票、乘车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始发改签、退票、中转签证使用。
临时身份证明为纸质,一式两联,有持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一联为公安留存,一联供旅客使用,有效期为一天,不收取费用,仅限于乘坐旅客列车时有效。
制证口的民警只要通过查询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核对清楚旅客手持车票和证件与其所述情况一致,都会为旅客办理一张登记有其身份情况的临时身份证,帮助旅客进站上车。整个办理过程方便快捷,大约只需一至两分钟时间。
扩展资料
办理临时身份证明,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请携带一寸照片一张:
(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
(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
(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
请确认证明信内容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购票后丢失有效身份证件的,请确认证明信内容与车票票面记载的旅客身份信息一致。
可以在广州南站的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明仅供验证检票、乘车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始发改签、退票、中转签证使用,为纸质,一式两联,有持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一联为公安留存,一联供旅客使用,有效期为一天。广州南站办理的是临时身份证明,不是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到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