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出入境办理大厅联系电话是:0591-85195230。
福清市办理护照在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吴航路473号政法小区二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分中心办证大厅窗口)。
办理时间:全年除法定节假日外(不含周末),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非夏令时:上午: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持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到受理窗口受理。
2、审批:审批人员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签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
3、发证:申请人持《受理回执单》到发证窗口领证,也可申请由邮政快递公司将证件寄达申请人。
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3、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护照》需在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一、福州市办理地点如下
(1)福州市及各区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2)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福州市出入境受理点导航
二、办理材料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交户口簿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交验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 未满 16 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6. 现役军人,还应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7. 换发普通护照,还应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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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来源于
福州市出入境受理点
福州市出入境受理点如下:
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福州市北环中路109号
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治安大队出入境中队: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金山文体中心一楼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马尾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综合服务大厅
福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福清市元洪路528号公安科技大楼
长乐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长乐市吴航路475号政法小区
连江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13号
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C区5号楼2层
永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路行政服务中心2楼16号窗口
闽清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闽清县梅城镇下龙洲201号
闽侯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闽侯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
福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治安大队出入境中队:闽侯县上街镇广贤路3号
罗源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罗源县凤山镇罗中路8号岐阳小区3号
注意:《护照》需在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以上内容来源于:福州市出入境受理点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