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是个资源匮乏的小国,非常看重资源丰富的格陵兰岛。丹麦也想学法国那样,把法属圭亚那当成自己国土的一部分。1953年,丹麦宣布格陵兰成为丹麦的州,和丹麦欧洲本土的奥胡斯州、维堡州、腓特烈堡州等十二个州并列,成为丹麦的一级行政区划。
不过,这只是丹麦的一厢情愿,格陵兰并不想成为丹麦的一部分。格陵兰岛资源丰富,仅在格陵兰岛东北地区,石油储量就高达44亿吨。别看开采困难,但将来全球气候变暖呢?那不是白花花的银子?所以,很多格陵兰人对成为丹麦人没有太大兴趣,说我们要是个国家,也能靠卖资源吃香喝辣,凭什么要让丹麦来分一杯羹?
在格陵兰人的不断争取下,丹麦被迫放宽对格陵兰的各种限制。1979年5月1日,丹麦正式承认格陵兰在内部拥有除了外交与国防、司法之外的自治权。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格陵兰实际上是个接近于国家形态的自治体,有点类似英国的苏格兰。
可即使如此,格陵兰依然不高兴,说1973年,我们几乎被绑架式的跟着丹麦加入了欧共体,这对我们没有半点好处。格陵兰是北美洲的岛屿,却在经济上受制于欧洲,换了谁也不高兴。
格陵兰又是各种闹,要脱离欧洲的经济管辖。1985年2月,格陵兰就此事在全岛上进行投票,结果大多数人支持脱离欧洲,欧洲这回也没话说了。
虽然丹麦对格陵兰已大幅让步,但格陵兰要的是完全自立。格陵兰不断地要求丹麦放权,丹麦拧不过格陵兰,只好能让的就让。到了2009年,格陵兰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治权力,这意味着丹麦之前拥有的格陵兰的外交、司法等权利,大多数交给了格陵兰自治管理层。唯独是涉及根本的国防权,丹麦死死攥在手中,任凭格陵兰如何讨要,就是不给。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怎么看格陵兰,都不像是丹麦的“一个州”,也不类似法属圭亚那之于法国的关系。法国对法属圭亚那的事务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丹麦说的话,格陵兰爱理不理。格陵兰和丹麦的关系,倒像是澳大利亚、加拿大自立前与英国的关系。格陵兰就差正式宣布成为与丹麦并为国际主体的国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