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回复一下,马上就要开建了。近日,山西省正式发布《山西省贯彻落实促进中部崛起“十三五”规划工作方案》,将加快推进山西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将太原打造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其中将重点建设忻州至保定、太原至延安铁路客运专线、大同至张家口高速铁路、太原—郑州—合肥高速铁路、太原到焦作高速铁路、原平至大同高速铁路。其中太原到延安就是经过吕梁市、时速为350公里的客运高速铁路。
吕梁市是山西省唯一一个已建成或在建高铁的地级市,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2017年12月15日,省发改委正式发函委托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太原至延安铁路客运专线前期工作,并要求2018年3月15日拿出初稿。2018年1月3日,省发改委召集太原至延安铁路客运专线沿线各市县发改部门,召开线路前期工作推进会,吕梁市九个县市的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看来,吕梁市的高铁建设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过几年我们就能看到我们吕梁自己的高铁了。
吕梁市是革命老区,我们真诚的希望家乡能早日通了高铁,加快经济发展。
首先要说明的是:目前是还没有通高铁,但是规划中还是有的。
山西的高铁建设进程季度缓慢。晋北、晋西北、晋东南尚且没有开通高铁。山西南北两颗明珠,大同和运城,运城得益于交通和地势首先开通,相当如,如果不是蹭了西安这个热点城市,估计现在也不会有高铁。但是大同尚且没有开通,可能还需要3年以上的时间。至于其他线路,基本上都处于规划阶段。总体来说,感觉山西的高铁建设,都是有外力推动的,自身发起建设的动力不是很足,也许是近几年财政压力比较大。
但是,高铁的高效运输能力是不容置疑的。山西11地市,尤其是晋北和晋南的连接目前依旧是老旧火车为主。比如前往晋城需要8个小时的时长,这对于现代交通来讲简直不可思议。从大同到晋城,最快也需要12个小时以上才可以前往。
未来经济发展要想快,就要加速经济要素在各地市之间的流通,只有交换的快了,协同发展才会好。高铁是意义正在于此。如果开通高铁可以实现5小时以内的全省交通圈。以太原为核心,前往山西各地将大部分缩短在2小时左右,加快山西各地的交流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其实,除了高铁外,再往大了说,山西整体轨道建设都比较迟缓,太原,作为一个省会,到现在都还没有一条地铁开始运营,倒是地上的单双号限行向北京学的勤快。这是制约山西发展的一大命门。
好在目前高层引起了重视,各地规划也都开始了,只希望早日开通,改善山西的交通情况。
山西目前11座地级市中,没有开通高铁的地级市有3座, 吕梁就是其中之一,到今年底吕梁就将成为山西唯一一座没有通高铁的地级市,因为随着年底太焦高铁的开通,长治和晋城将迈入高铁时代。
高铁的建设从论证到最终通车,要经历16个步骤左右,从线路方案规划论证研究、列入规划级铁路、设计单位招标、设计方案竞选等,到最终的工程施工招标,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就像拆迁房子一样,从征集意愿到最终装修入住,短则几年,长则上十年, 那么现在吕梁市的高铁进入到哪一步了?
目前吕梁的高铁还没有进入实质建设阶段,在今年7月30日的最新消息中,吕梁市和中铁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举行了对接座谈会,提出了争取将太绥高铁列入到国家“十四五”高铁建设规划。 按照规划,太绥高铁全长230公里,全线预计投入450亿元。规划建设清徐南、文水、汾阳西、中阳南、吕梁南和柳林南等8个客运站点。
好消息是,明年吕梁就能通动车了,明年上半年完成太中银铁路吕梁段提质扩能,并满足开行动车组条件。有可能开行太原、太原南等方向的动车组列车。
太中银铁路是连接山西省太原市和宁夏自治区银川市和中卫市一条国家I级电气化铁路,设计时速160km/h,预留200km/h条件,线路东起太原南站,西达包兰线中卫地区迎水桥编组站(支线至银川站)。
虽然吕梁何时能进入高铁时代还不能确定,不过我相信这一天不会太久,你们觉得呢?
山西应该踏踏实实的把通往东部的高铁建好。如大西高铁,呼南高铁山西段。这两个先按照350时速建好。不要急于铺摊子,建一堆250时速的。建好之日,就是过时。看看多少这样的教训。厦门到深圳高铁,沪汉蓉高铁,广州到贵州高铁,南昌到九江高铁。都是刚建好就要修350时速的了。高铁失去了速度优势,就失去了和飞机的短距离优势
因为吕梁是革命老区,所以不建
我只知道大同到太原高铁修了N+1年了,都没结果.....至于楼上其他人说的什么马上、已经,等等什么规划什么的,我只能表示呵呵了。
交口为什么不通高速公路
不要扯规划,都是扯淡15年内不可能修。要修也是走的孝义,
经济价值不高是最主要的原因
提问题的人应改下题目:中国为何不县县通高铁!
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是存在着补偿和赔偿这两个概念的,两者是具有非常大的区别的,赔偿通常情况下是由于国家,的行为存在着错误,但是补偿的话并不是我说我们国家就存在着征收土地补偿,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太焦高铁 征地补偿标准 项目包括哪些? 一、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标准项目包括哪些? 征地补偿费 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 征地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 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 诉讼 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征收土地补偿的具体项目内容当中,包括土地本身的补偿费用,以及土地上面附着物的补偿费用,还有就是安置相关人员所进行的一些费用,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当然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政府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