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退房时间一般是中午十二点。
一天中以中午十二点为标准界点,把客人的住宿时间明确限定在上午或下午两个时间段内,一则这样核算房费比较简单方便,再则可以保证客房在闲置情况下的经济收益。
依据宾馆行业惯例,宾馆的入住时间为当天两点以后,离店时间为次日正午十二点。如提前入住或推迟离店,酒店会酌情加收一定的费用。酒店的退房时间都是在十二点之前,少数宾馆可推迟到一点或两点,总之在这个时间前告诉前台(电话、亲临、楼层服务员转达均可),然后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到前台结账即可。
酒店服务的基本要求
1、要有良好的规范服务作为前提和基础。个性化服务必须以规范服务为前提和依托,如果停留只满足于规范服务,不向个性服务发展,酒店的管理和质量水准就难以上一个新台阶。
2、服务员除了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外,还要有很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特别是站在客人的立场上进行“换位思考”善解人意,了解、理解、体贴客人。
3、逐步建立适应个性服务要求的规范。
国家没有明文规定酒店最迟几点退房。
按照一般惯例,办理入住的时间为中午十二点以后,退房在十二点以前,如果延迟到六点或八点退房加收半天房费(根据不同酒店规定不同)。
所以早上八点到当天十二点算一天,当天十二点到次日十二点之前算一天。所以您的情况正常情况下按两天收费,如果之前和酒店有过交涉或者有优惠则另当别论。
行业规范: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三章第十条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点以后、18点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点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
此“规定”在酒店行业推行后,引发消费者质疑,近几年来,很多部门都在呼吁废除该“行规”。
2009年,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在《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中,删去“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
取而代之的第三章第十条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酒店一般中午12点退房。
12点退房指的是在宾馆酒店的住宿规定中,中午12点退房是一条普遍的规定。而且中午12点退房的这一做法的确是一种国际惯例,全世界的酒店行业都在按照12点退房的标准来具体操作。
一天中以中午12点为标准界点,把客人的住宿时间明确限定在上午或下午两个时间段内,一则这样核算房费比较简单方便,再则可以保证客房在闲置情况下的经济收益。
扩展资料:
预定酒店的注意事项:
1、酒店房间一般情况下保留到预订当天的晚上22点整,节假日可能保留到晚上19点整。
2、如客人因其它原因晚到,请在预订成功后直接致电保留房间,会展等特殊时期需要提供信用卡担保或者提前支付房费。
3、房间价格因季节变化可能不准确,请以电话咨询或最终确认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点退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