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属于河北省。
清河县,隶属于河北省邢台市,位于邢台市东部,北接南宫市,南濒临西县,西接威县,东临山东省夏津县。
总面积1.57万平方公里,边境线长259.4公里。全县辖3乡5镇,52个行政村,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清河县常住人口421582人。
地貌特征:
清河县系古黄河、海河等水系泛滥冲积而成,属冲积平原,地面开阔,地势较为平坦,西部和北部略高,地面坡降为一万分之一至二万分之一。海拔高程为28—31米。地貌分类为:沙丘平地、沙岗地,黄河古道和浅平洼地,小二坡地形,河旁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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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属于河北省邢台市。
清河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地处黑龙港流域南运河西岸属邢台地区。东与山东省武城、夏津两县隔河相望西与威县交界北与故城县、南宫市为邻南与临西县毗连。面积502平方公里,最大纵距28公里,最大横距27公里。
清河县域经济发达,特色经济为羊绒制品,被誉为“中国羊绒之都”,是世界最大的羊绒及羊绒制品集散地,年经销总量占世界40%、全国60%,总产值逾200亿元。
清河也是邢台市东部副中心城市,被河北省列入全省首批扩权县和优先培育的中等城市之一。河北省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县城”荣誉称号。
气候特征:
清河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晴朗气爽,冬季寒冷少雪。清河县历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523.5小时,日照百分率为57。
日照时数以5—6月较多,五月份最多为281.3小时,冬季较少,1月份最少为165.3小时。日照百分率5月份最多为65、7月份最少为47。
气温的变化为一峰一谷型,夏高冬低,春秋居中。年平均温度12.8摄氏度,以6—7月最热,月平均气温26.8摄氏度。12—1月最冷,月平均气温-3.5摄氏度。
清河县属于河北省邢台市。
清河县,别名贝州、清阳。是河北省邢台市辖县,地处黑龙港流域南运河西岸属邢台地区。东与山东省武城、夏津两县隔河相望。西与威县交界,北与故城县、南宫市为邻,南与临西县毗连。截止2020年面积502平方公里,辖6镇、322个行政村。
清河之名始于汉代,据《嘉靖广平府志》载,汉高帝四年(公元前203年)置清河郡(治在青阳县,即今清河县地),因境内有清河流经而得名。1993年7月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改称邢台市管辖。
河北简介
河北省河流众多,长度在18千米以上1000千米以下者就达300多条。境内河流大都发源或流经燕山、冀北山地和太行山山区,其下游有的合流入海,有的单独入海,还有因地形流入湖泊不外流者。主要河流从南到北依次有漳卫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潮白河、蓟运河、滦河等,分属海河、滦河、内陆河、辽河4个水系。其中海河水系最大,滦河水系次之。
河北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大部分地区四季分明。年日照时数2303.1小时,年无霜期81~204天。年均降水量484.5毫米,降水量分布特点为东南多西北少。1月平均气温在3℃以下,7月平均气温18℃至27℃,四季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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