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居民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到我市的各区(县)公安机关办证大厅申领身份证。郊县居民可以在市内办证,市内居民也可选择就近就便的大厅办证,实现全市通办,无障碍受理。
补办身份证还需本人携带户口本,在办证大厅照相、登记指纹信息,缴费。
各县(市)分局身份证办证大厅地址及联系电话:
1、和平政务服务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周六、日在太原派出所办理),电话:31912751、23505854。
2、大东行政审批大厅: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04-1号,电话:88504443。
3、皇姑分局:皇姑区淮河南街2号,电话:86402208。
4、铁西政务服务中心: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电话:25850334。
5、沈河政务服务中心: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电话:84123929。
6、浑南政务服务中心:银卡东路8号,电话:83184480。
7、经济开发区分局:于洪区松花湖街2号,电话:25368852。
8、苏家屯行政审批大厅: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电话:29822615。
9、于洪分局:于洪区沈大路61号,电话:25835357。
10、沈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沈北新区贵州路9号,电话:89862490。
11、辽中区公安局:辽中区卫士路66号,电话:87882215。
12、新民市公安局:站前大街132-3号,电话:87500337。
13、法库县公安局:法库镇金牛街,电话15710506602。
14、康平县公安局:迎宾路康平名门一城,电话:62830139。
扩展资料:
身份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
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
申领证件:
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自助服务终端开通,实现的功能有户籍政策查询、办理进度查询、户籍证明打印和身份证的补办、丢失注销。还可以办理注销证明和关系证明。
参考资料:沈阳公安局—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沈阳14个办证大厅办异地身份证
参考资料:东北新闻网—沈阳9月起市内跨区可换、补领身份证
法律分析:沈阳办身份证的地方在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的户政窗口办理。需要注意的是,本地户籍与外地户籍办理身份证的地点可能会有所不同,详情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换领身份证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领申请表,并采集相关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