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榆东工业园区沙门中桥北2公里;
2、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北分所: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北环路和和平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3、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卫洲路与比干大道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4、河南省新乡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市民中心交通管理服务站: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市民中心二楼公安窗口;
5、河南省新乡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中心医院交通管理服务站: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解放路中心医院体检科。
6、河南省新乡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中医院交通管理服务站: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向阳路511号(中医院院内)。
7、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二院交通管理服务站: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388号二院眼科门诊一楼。
8、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新乡三附院交通管理服务站: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新中大道与华兰大道交叉口医学院三附院体检中心。
9、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新乡三附院交通管理服务站: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新中大道与华兰大道交叉口医学院三附院体检中心。
扩展资料
车管所登记审核个人购车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来历凭证;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改装车需底盘合格证);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凭证;
8、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9、机动车所有人未到场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10、个人购置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公路客运、公交客运的,需出示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性质证明。
11、加装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注册登记,还应审查操纵辅助装置合格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保定市人民政府网-车辆管理所业务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导航(选新乡查看)
新乡市延津县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管所,地址在新乡市延津县小店工业园区沙门中桥北2公里。
驾驶证更换办理条件,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补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新乡市公安局车管所
地址:小店工业园区沙门中桥北2公里
电话:(0373)3672109 0373-367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