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图书馆开放时间

免烧砖2023-03-22  36

西安市图书馆开放时间是:周二至周日:9:00~19:30;周一:13:00~19:30;法定节假日:9:00~17:00。长安路馆区少年儿童馆开放时间:9:00~17:00(周一:13:00~17:00)。“三立堂”城市书房开放时间:4月—10月:7:00~23:00(周一:13:00~23:00),11月—3月:7:30~22:30(周一:13:00~22:30)。

西安图书馆是西安市人民政府兴办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面向社会,为广大市民服务的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1996年由西安市政府立项,一期工程于1997年6月16日奠基破土,当年被列为西安市政府为市民所办的“十件好事”之一。

2000年10月26日正式开馆接待读者,2013年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二级图书馆”。西安图书馆地处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总体五层局部六层,外观典雅简洁。

图书馆大楼内部有计算机网络管理、视频监控系统、闭路电视、语音、中央空调等完善的综合智能系统,是一所读者服务体系较为完善、各项服务功能基本完备的城市中心图书馆。

预约入馆方式:

1、线上预约:通过微信“陕西省图书馆服务号”“座位”获取入馆名额。预约分上、下午两个时段,每个时段预约1000人(预约码仅作入馆凭证,非座位凭证,无需签到)。预约方法附后。长安路馆区少年儿童馆每天线上预约100人。

2、现场入馆:65岁以上老年读者和残障读者凭有效证件现场实名登记入馆,每天限额200人。14岁以下未成年读者进馆需由1名获得预约入馆名额的成年人陪同入馆,每位读者仅限带领1名儿童入馆。

3、实时在馆人数限定为1500人,超过限额将实行“出一进一”动态管理。少年儿童馆实时在馆人数上限150人。“三立堂”城市书房实时在室人数上限60人。

4、为避免人群聚集,正门入口旁设立有自助借还书机,仅还书读者不必预约进馆。自助完成还书操作。

陕西省图书馆各层开关时间规则有三项规则:

一、陕西省图书馆长安路馆区全年365天开放,每周一开放时间为13:30-20:30,周二至周日开放时间为8:30—20:30,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为9:00-17:00。

二、陕西省图书馆少儿馆全年365天开放,每周一开放时间为13:30-17:00,周二至周日开放时间为9:00-17:00,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为9:00-17:00。

三、部分区域法定假日照常开放,各区域开放时间详见节假日前馆内公告、网站公告。

扩展资料:

陕西省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办理外借手续须凭本人读者证,外文图书须凭参考读者证。不能代借,可以代还。

二、每次可借图书、期刊、光盘共4册,图书、光盘借期21天,可续借一次,续期为21天;期刊借期15天,可续借1次,续期为15天。

三、图书资料到期请尽快来馆办理还书手续。超期的中文书刊每天每册收取0.1元滞纳金,外文书刊每天每册收取0.2元滞纳金。

四、老年读者(65周岁以上)、残疾读者,每次可借4册中文图书,借期60天,不予续借。每次可借4册中文期刊,借期21天,不予续借。如需代借,应书写委托证明,受托人办理代借手续时,应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读者证和委托证明。

五、请爱护所借图书资料,不得撕页、污损、勾划、涂写、调换、剪裁、折叠、丢失等;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私自携出,违者按"陕西省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陕西省图书馆

西安市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周一10:00—19:00;周二至周日:8:30—19:00。西安图书馆是西安市人民政府兴办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面向社会,为广大市民服务的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1996年由西安市政府立项,2000年10月26日正式开馆接待读者,2013年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二级图书馆”。

西安图书馆实行免费开放制度,普通文献资料阅览、外借均免费。阅览图书无需办证,在各阅览室可直接阅览。如需外借图书,或在馆外远程使用馆藏数字资源,需办理《西安市公共图书馆读者证》。

扩展资料:

西安市图书馆入馆须知:

1、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管理规定和公共秩序。

2、树立文明市民形象。到馆读者应衣着整洁、端庄。凡衣冠不整以及醉酒者谢绝入馆。

3、保持馆内安全卫生。严禁携带宠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各借阅区饮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进入阅览区的读者,请将随身携带的包及其他与阅览无关的物品存放于存包柜。

5、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请勿在馆内喧哗、嬉闹、追逐、吵架、斗殴以及张贴广告、散发传单和推销商品;入馆前请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请勿在各阅览区拨打接听手机。

6、请勿在馆内睡觉;请勿用私人物品占据阅览座位;请勿在馆内从事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7、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损坏书刊及有关设施等公共财物的按有关条款赔偿。

8、团体参观请提前与我馆办公室预约,未经准许,不得在馆内进行团体活动。

9、如遇有紧急等突发事件发生,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市图书馆——开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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