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有保险。旅客可以选择自愿购买。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由政务院财经委于1951年04月24日颁布,同年06月24日实施,对铁路强制险进行相关规定,至2012年已经实施了61年。在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关于铁路强制险的去向、合法性和保险额度等争议和讨论不绝。
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第628号令正式废止了《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同时删除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措施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乘客乘坐火车伤亡赔偿不再是15万元封顶,乘客也不再被强制收取票价2%的“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
扩展资料
路部门为境内乘坐火车的旅客提供铁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铁路乘意险)业务服务,旅客可自愿投保。
铁路乘意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持有效乘车凭证,乘坐境内旅客列车,遭受意外伤害致使本人身故、伤残或者受伤治疗的,铁路自保公司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服务。
该保险由旅客在购买火车票时自愿购买,保费3元,最高保障30万元意外身故、伤残和3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保险事故发生后,铁路站车现场工作人员可直接受理报案,为旅客提供便利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铁路今起推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不会强制购买
高铁的保险不是必须买的,是根据要求来自行决定购买的。
根据《关于禁止强制销售保险的紧急通知》规定:近期部分互联网网站销售火车票时向消费者强制搭售保险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保险业的社会形象。为防范和遏制类似事件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强迫消费者订立保险合同。《保险法》第11条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第131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禁止强制销售保险的紧急通知
不是强制性的保险,但是有必要购买,现在新冠肺炎疫情依旧不容乐观,反而又愈演愈烈的趋势,所以花钱购买一份保费不贵,保障齐全的涵盖有新冠肺炎疫情责任的保险是一个很有必要的选择。毕竟花小钱买的一份保障和心安是非常值得的。
坐高铁是否需要买保险其实是根据用户的自身需求来决定的,若用户觉得自己需要买保险,那么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购买一份保险;若用户觉得自己不需要买保险,那么购买高铁票时,可以不购买保险。 其实高铁出事故的概率还是比较小的,所以用户也可以选择不购买保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因为高铁并不是百分百安全的,所以在乘坐高铁的过程可能会不幸发生意外。而这个时候如果购买了一份出行保险的话,那么在发生意外的时候,可以为自己以及家人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最后提醒一下大家,有一些售票平台的高铁票是绑定保险售卖的,所以在此类售票平台购买高铁票时,如果不愿意购买保险,那么可以选择去其他的售票平台购买高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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