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莫干山路外牌限行。
一、杭州“错峰限行”时段:
工作日7∶00—9∶00,16∶30—18∶30两个高峰时段。
二、杭州“错峰限行”范围:
(一)浙A号牌机动车。
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含。
(二)非浙A号牌机动车。
上述“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扩展资料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需要,对机动车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中规定:
第五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点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会同交通运输、建设、农业、绿化等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查处销售、进口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排放明显可见黑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车检查,发现机动车未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依法扣留机动车,并依法予以处罚。
在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限内的,应当通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排气检测;排气检测不合格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限期维修,并重新进行检测。逾期不维修或者重新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上道路行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相关材料通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莫干山路
莫干山路高架限行。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浙A莫干山路祥符路和棕榈路这一段高架限行的呢,限行时间2022年02月21日起,工作日07:00-10:00、16:00-19:00(节假日除外)限行区域、范围杭州市:绕城高速公路内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莫干山高架限行。根据查询相关信息公开显示: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错峰出行范围内的道路错峰时段仍是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