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55元(每天8点-21点),谷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35元(每天21点-8点),未开通峰谷电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53元。
每月用电量在230度内维持现行价格不变;居民月用电量231-400度在第一阶梯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居民月电量400度以上在第一阶梯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扩展资料:
优势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有利于鼓励用户合理转移用电负荷,削峰填谷,降低峰谷时段的用电负荷率,提高系统设备容量的利用效率和节约能源。对用电客户,高峰时段少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有利于降低用电成本;
对电网企业,可以提降低电网的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对发电企业,可以降低由于调峰而增加的调峰成本费用;对社会,有利于减少或延缓电力投资,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弊端
施行峰谷电价,对发电企业和国家电网投资确实有利,减少投资,减少高峰时负荷量,减少高峰时段供电压力。但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习惯却造成很大影响,造成高耗电行业,尤其是生产制造企业把生产计划安排的晚上夜间进行,长期下去影响的是整个一线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他们的家庭生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峰谷分时电价
峰:8:00-21:00谷21:00-8:00
电价从7月1日起施行阶梯电价,
电量分档标准:居民月用电第一阶梯电量为230度;第二阶梯电量为400度;第三阶梯电量为400度以上。同时考虑到家庭人口对电量的影响,对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用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电价基数。
居民月用电量在230度内维持现行价格不变(峰0.55元/度、谷0.35元/度);居民月用电量231-400度在第一阶梯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居民月电量400度以上在第一阶梯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水:
(一)每户人口在4人及以下的划分标准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0立方米及以下的,为第一级用水;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0立方米以上至30立方米及以下的,为第二级用水;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30立方米以上的,为第三级用水。
(二)每户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划分标准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30立方米及以下的,为第一级用水;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30立方米以上40立方米及以下的,为第二级用水;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40立方米以上的,为第三级用水
一级水价3.07
二级水价4.605
三级水价6.14
电价分民用电、工业用电、商业用电、农业用电,各地方都有不同,具体要到供电局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