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签证要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办理出国签证需要的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3、工作证(退休证);
4、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
5、介绍信。
出国签证办理流程如下:
1、递交有效的护照。
2、递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
3、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
4、前往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
5、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属门审查批准。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6、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该国使领馆;
7、缴纳签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5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5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
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签证需要去目的国家驻中国的使馆办理。签证办理一般需要个人护照、行程单、银行流水、保险单等资料,如为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和领导同意出境证明等资料,如为国家公务人员则需上级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
办理签证去大使馆或领事馆。同中国已建交的国家中,大部分都已在中国建立了大使馆或领事馆。大使馆设在首都北京,总领事馆设在经济发达和人口较多的城市,如上海、广州、沈阳、成都、深圳等。 一些尚未建立使领馆的国家或地区,或在香港设有领事馆,或会委托其他办事处代办签证事务。
中国公民申办外国签证大致有三种途径:
⑴本人直接向外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办理;
⑵委托中国旅行社的签证处申请办理(一般只限旅游签证);
⑶由外国亲友直接向该国移民局申请签证。
签证流程如下:
1、递交有效的护照;
2、递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如学历、工作经历等的证明;
3、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多数要用外文填写,提供本人照片;
4、前往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
5、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签证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属门审查批准;
6、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该国领事馆,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如果拒绝,也会通知申请者;
7、缴纳签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