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农业银行营业时间

全麦粉2023-03-15  13

农业银行营业时间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均不同,以下是农行具体的上班时间:

1、周一周五营业时间:上午8点30分至下午17点。(1)个人业务营业时间:在营业时间内均可办理个人业务;(2)对公业务营业时间:上午9点-11点45分,下午12点-17点,中午休息时间不办理对公业务。2、周六周日营业时间:上午9点30至下午16点。

导读:对于各大车友们来说,为保证车子能够正常上路,可以说每年都不可避免的会前往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因此大家也格外关注自己所在地车管所的上班时间安排,那么,如果对于石家庄的朋友们来说,大家了解石家庄车管所上班时间表吗?比如2021石家庄车管所周末上班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

2021石家庄车管所周六上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其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8:30–12:00,13:30–17:30。业务范围为:新车注册登记、机动车转移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领新车临时号牌、补换领机动车牌证、机动车报废、用户窗口注册。

石家庄车管所一览表

1、第一车辆管理所

所管辖为︰三区十县(市)。三区为桥西区、新华区、矿区十县(市)为鹿泉、新乐、灵寿、平山、行唐、井陉、高邑、赞皇、元氏、正定。

办公地点︰石家庄市石获南路(原市车管所院内)

联系电话︰8585825585858253

2、第二车辆管理所

所管辖为︰四区七县(市)。四区为桥东区、长安区、裕华区和开发区七县(市)为无极、深泽、辛集、晋州、藁城、赵县、栾城。

办公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99号(安保白佛检测站院内)

联系电话︰8536318385858350

3、驾驶员管理所

办公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寺家庄镇岗上村北(原考试中心院内)

联系电话︰82263166

4、鹿泉车管所

车管所电话号码:(0311)82188041

车管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市区龙泉路18号海山南大街

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5、晋州车管所

车管所电话号码:(0311)84318565

车管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307国道附近

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6、石家庄裕华区车管所政和服务站

车管所电话号码:暂无

车管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东路辅路附近南二环东路

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7、石家庄深泽车管所

车管所电话号码:(0311)83520956

车管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北环路附近

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石家庄车驾管业务

网上办理流程互联网办理车驾管业务

(一)机动车业务13项

新车注册登记预选机动车牌号、本地二手车过户预选号牌、异地转(迁)入预选号牌、新能源汽车换发号牌预选号牌、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申领免检标志、补领机动车号牌、换领机动车牌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临时号牌申领(新车、转出车)、电子化转籍申请。

(二)驾驶证业务9项

期满换证、遗失补证、损毁换证、超龄换证、变更驾驶人联系方式、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驾驶证审验、延期换领驾驶证、网上审验教育。

以上机动车13项业务及驾驶证9项业务均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请登录https://he.122.gov.cn或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业务办理。

车驾管业务咨询电话:0311-85858255、85858430、85858350。

预约办理方式

1、电话预约:通过各市级车管分所、县(市)车管所业务预约电话办理,留存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

裕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裕兴街道体育南大街356副1号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桥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新址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3楼

工作时间: 08:30-12:00 14:00-17:30

联系方式:

长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义南路5号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石家庄市新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1号新华大厦3楼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联系方式:

藁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石家庄市藁城区仁爱路与廉华街交叉路口往西约100米(藁城区第九中学西南侧约150米)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0311)88163259

正定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正定镇广惠路33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周六周日不上班

联系方式: (0311)88014466

晋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石家庄市晋州市和平街与东和路交叉路口往北约50米(园丁小区西北侧)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联系方式: (0311)84322938

辛集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安定东大街118号辛集市妇幼保健院3楼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0311)83269121

栾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石栾大街北56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联系方式:

赵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平棘大街赵县妇幼医院A区二楼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0311)84932626

井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陉山大道18号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元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蟠龙路118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联系方式:

赞皇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 石家庄市赞皇县石臼山北街与太行东路交叉路口往北约50米(温馨小区东南侧约100米)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0311)84227870

灵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城东街)

地址: 石家庄市灵寿县城东街与中山大道交叉路口南侧(灵寿县妇幼保健院)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深泽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府前东路198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0311)83527309

行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石家庄市行唐县恒阳大街与章武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50米(行唐县妇幼保健院)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河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69号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新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石家庄市新乐市长寿路231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7:00

联系方式:

河北省民政厅-涉外婚姻收养登记处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69号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申请、审查和登记领证是结婚登记流程的三个环节。

(一)申请

符合结婚登记要求的情侣,可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以及登记照片,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双方在现场填写好申请结婚登记的文件。

结婚登记申请准备的证件材料视个人情况而定,如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检证明、本人单身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血亲关系的声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材料,若离过婚的申请再婚,还需持离婚证或离婚证明材料。

外国人,如常驻我国的外国人、外籍华人等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本人有效护照、《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官方出具的关于本人婚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审查

当事人的申请会被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查明证件、证明是否与结婚条件相符合,不明之处,当事人会被婚姻登记机关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材料。

(三)登记并领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情侣会给予婚姻登记,发放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婚姻登记处会将其离婚证进行注销处理;根据当事人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会对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会出份书面声明,解释不予登记的缘由。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程序如下:

(一)申请

夫妻双方在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一同到相关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并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合规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

3、在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

婚姻登记处的工作员会按规对夫妻双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次审核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与离婚登记申请条件有差别的,不予受理,必要时按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的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回执单丢失可不提供,但需要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离婚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好相关文件,如《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待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关于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确认单。从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视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冷静期期间届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话,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如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护照、通行证、身份证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按规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来执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给予离婚登记办理,必要时婚姻登记机关可按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

(五)登记及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处依据《婚姻登记工作和规范》规定,予以登记,然后给当事人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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