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市镇历史悠久,据发掘镇区的宋代古墓考察证实,蔺市已有800多年历史,自古有“君子镇”之称,民风纯朴,地杰人灵,有闻名川东的“龙门桥”古石桥,《涪陵县地名录》记载:“古代蔺姓大户世后其也,后成集市,宋代设有蔺市驿,明代末设蔺市镇。”成镇建制有370多年有历史。
蔺市镇建制历史从巴至汉,虽无史料可证,但从已出土的文物得知,这里是新石器时期晚期人类活动的遗址;在汉代已形成烟户稠密的村落;宋元时期为驿站,清代才废其制;明代已建房成“市”;明代,涪州辖十三个里时,蔺市为“蔺市里”;清代康熙七年(1668),编户五里三十一甲时,蔺市为长滩里上二甲,宣统三年(1911)春,筹设乡镇警察,全州九镇九乡五区时,蔺市镇属第三区,同时划蔺市、兴隆场、堡子场、五马石、北拱坝五场为“君子镇”;民国二十八(1939)蔺市为甲等镇,镇公所设在“文庙”(今新华路五十号)。
新中国成立后,一九五二年设建制镇,是区公所所在地,当时是区公所、镇、龙门公社三合一,1984年撤销龙门公社,蔺市镇合并为蔺市镇。92年撤区并乡,撤销了区公所,将五马乡与蔺市镇合并为蔺市镇,从14个村(居)委75个社行政区域扩为24个村(居)委144个社为新蔺市镇行政区域。全镇现辖17个行政村,7个居委会,139个农业社,5个居民小组。镇人民政府驻蔺市镇凤阳大道2号。2002年被重庆市政府定为“三峡库区迁建保护传统风貌镇”。
重庆市市辖区涪陵区蔺市镇下辖村委会包括龙门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川祖庙社区居民委员会、红旗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桥社区居民委员会、梨香社区居民委员会、金竹社区居民委员会、凤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双井村村民委员会、桃园村村民委员会、万松村村民委员会、铜鼓村村民委员会、飞水村村民委员会、松荫村村民委员会、五四村村民委员会、清水塘村村民委员会、新桥村村民委员会、连二村村民委员会、泡桐村村民委员会、白玉村村民委员会、长冲村村民委员会、五尧村村民委员会、四坪村村民委员会、龙泉村村民委员会、青龙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