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亦称槎城,广东省地级市、深圳都市圈城市。地处东江中上游、韩江上游,全市面积1.57万平方公里。历史上,佗城是岭南最早的建邑之地,南越王赵佗为首任龙川县令。
河源市处于粤东北山区与珠江三角洲平原地区的结合部,属山地丘陵地区。境内地势东北向西南倾斜,粤赣边境山高岭峻,最高峰连平县黄牛石顶,海拔1430米。山脉多北东走向,主要山脉有北西部九连山脉,斜贯中部的罗浮山脉及南东边缘的莲花山脉。东江、新丰江纵贯全境,山岭与盆地相间,在山间和东江边分布着冲积小平原和宽广的谷地。
河源是属于华南地区。
河源市是广东省辖地级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中上游,东接梅州市、汕尾市,南邻惠州市,西连韶关市,北与江西省赣州市交界。
华南地区,中国大区之一,位于中国最南部,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临近海岛。
故河源市是属于华南地区。
扩展资料:
河源历史沿革:
东江自北向南流经河源市区,新丰江从西向东绕城而过,两江在河源市区东面交汇,使得整个河源市区三面环水,因而得名河源。
先秦时期河源属南越。公元前214年,秦统一岭南。随即,秦始皇将所夺取的岭南地区,设“桂林、象、南海”3个郡,南海郡包括今粤东、粤北、粤中和粤西的一部分,今广东省的大部分地区属南海郡,河源属南海郡。
南朝齐永明元年(483年),龙川析地置河源县,属南海郡。南朝梁天监二年(503年)属梁化郡(治归善县,今惠州市区东北)。隋唐属循州(治归善县,今惠州市区东北)。
南汉乾亨元年(917年)析循州分置祯州(治归善县,今惠州市区东北)、循州(迁至雷乡县,今龙川佗城),河源地区属循州。
宋天禧五年(1021年)改祯州为惠州。明洪武二年(1369年)循州并入惠州府。清朝无变化。
1913年属广东省都督府潮循道,后直属广东省革命政府东江行政委员会。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属东江行政委员会、东江行政专员公署、粤东行政公署、韶关地区、惠阳地区等。
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源县,设立河源市,辖源城区、郊区、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和平县;1988年3月2日市委、市政府正式挂牌办公。
1992年8月河源市经国务院批准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成为既可享受山区优惠政策,又可享受沿海开放区优惠政策的地区。
1993年11月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源市郊区,设立东源县,县委、县政府驻仙塘木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华南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