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用黑色或蓝黑色笔填写)。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白底,规格:48 MM×33MM)。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4、下列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申请办理护照(含申请补发、换发护照)时,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由相关单位出具意见: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省管以上干部及现役军人。
(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县级以上金融机构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有关部门、单位依据本行业、本系统规定要求出具单位意见的人员。
5、提交公安机关认为必须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一、办护照到哪里去办
1、护照需要分情况办理:
(1)普通市民办护照,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办理;
(2)军人办护照要在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清源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瞎哗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答神态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