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在福建省。
长汀县(汀州府城),简称“汀”,隶属于福建省,是中央苏区汀州市所在地、红旗跃过汀江的地方,位于福建省西部,武夷山脉南麓,南邻广东、西接江西;自古为闽、粤、赣三省边陲要冲,被誉为“福建省西大门”。
长汀县
长汀历史悠久。据考古发现,旧石器时代,这里就有人类活动,至新石器时代,古闽族人在此繁衍生息。历史上为州、郡、路、府所在地,八闽客家首府,“阛阓繁阜,不减江、浙中州”,曾是闽西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中心,也是客家文化的发源地。
“汀州”之由来,“汀江”曰鄞江,在府东南,一名正溪,发源宁化县,历湘洪峡,至东庄潭分为二派,一自惠政桥入,一自太平桥入,至高滩角复合为一,南流至杭,达潮以入于海。宋蒋之奇有“鄞江一丈水,清可照人心”之句。按天下水皆东,惟汀独南。南,丁位也,郡名汀州取此。
282年(西晋太康三年)为新罗县境。“新罗城”,一云在龙岩。《漳志》云在汀州境。《一统志》云,开元末于新罗故城东,置长汀为汀州府治。《寰宇记》:开元末,新罗令孙奉先,昼假寐于厅事,见神曰:“吾新罗山之神,从府主,求一牛食。”
736年(唐开元二十四年),福建经略使开福、抚二州山洞置汀州,于九龙水源长汀村置长汀县,属汀州。742年(天宝元年),改汀州为临汀郡,758年(乾元元年),复名汀州,时县治已附于州郭,后随州治迁至东方口(宋名县基岭)县治仍附州郭。769年(大历四年)。又随州治迁白石村,即今县治所在。
893年(景福二年),王潮克福州,称留后,长汀县属王潮。909年(后梁开平三年),潮弟审之为闽王,933年(后唐长兴四年),闽王王延钧称帝,改元龙启,长汀县仍属闽。
943年(闽永隆五年),闽富沙王王延政于建州称帝,国号殷,改元天德,944年(天德二年),长汀县属殷,945年(天德三年),殷亡,长汀县属南唐。975年(宋开宝八年),南唐亡。县入宋版图。985年(雍熙二年),长汀县属福建路。
1278年(元至元十五年),改汀州为汀州路,长汀县属福建行中书省。1281年(元至元十八年),为囊加真公主赐地。1282年(元至元十九年),福建、江西二行中书省合并,置福建宣慰使司,长汀县属福建宣慰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