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居住证在哪里办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苏州居住证在哪里办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苏州居住证在哪里办
1、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解放东路117号;
2、吴江区公安局盛泽派出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西二环路3999号;
3、吴江区公安局盛东派出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如意路928号;
4、吴江区公安局盛南派出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环路500号;
5、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友新派出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吴中西路680号
二、办理条件
①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
③行动不便的老龄、残疾等流动人口,可委托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代办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委托证明。
温馨提示:
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2、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三、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租房合同、没有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
3、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租房合同);
4、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注:
提交的居住证明分以下几种情况:
(1)自购房屋及亲友投靠
①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房产证的需带购房合同及复印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房
①跟户主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手房东的需要提供一份二手房东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中介签订合同还需要户主跟中介之间的委托书,户主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房东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东现在住址、联系电话。
(3)集宿区(集体宿舍)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公司厂牌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在职证明盖公章(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在职的文件,能够证明在职即可)。
(4)学校宿舍
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苏州居住证在哪领取
“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深圳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一为“临时居住证”,二为“居住证”。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苏州居住证在哪领取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苏州居住证在哪领取
苏州居住证需要前往办理居住登记的派出所提出居住证办理申请,即居住地所属派出所。
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填好《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3、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4、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
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⑤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⑥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姓名的房产证、半年以上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就业或就学等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等)】。
暂住证变更为居住证,按办理居住证的方式办理。1、申请人到目前居住地受理点填写《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相关证明资料。2、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取得办证回执。3、第一次申请发票的免费非第一次申请发票的,按规定征收证明书的劳动费,取得收费票据。4、工作人员使用数码摄像头当场采集办证人头像信息。5、领取。申请人持有居住证受理收据,按时间规定向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换领居住证的,需携带旧证换领新证。别人代理的,必须发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完成后,必须在6个月内领取,过期不领取,重新申请作为补充领取。注:领取前可先上网查查办理进度,看看是否已经办好并制卡。《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