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属于营口市。
大石桥市位于营口市的东北部,辽河下游左岸,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22°07′~122°59′,北纬40°18′~40°56′之间。东与鞍山海城市、岫岩满族自治县相毗邻,南与盖州市接壤,西临营口市老边区,西北与盘锦市大洼区隔河相望。
营口市,辽宁省辖地级市,地处辽东半岛中枢,渤海东岸,大辽河入海口处,介于东经121°56′~123°02′之间,北纬39°55′~40°56′之间,总面积5402平方公里。
大石桥属于营口市。
大石桥市,辽宁省辖县级市,由营口市代管,位于辽宁省中南部,辽河下游左岸,地处东经122°05′至123°00′,北纬40°19′至40°56′,总面积1612.11平方千米。大石桥市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大石桥市常住人口为607098人。
大石桥市境内有2个铁路货运编组站,大石桥火车站是国家一等站。沈大和京沈连线高速公路、哈大公路、哈大电气化铁路和哈大高速铁路客运专线纵贯全境。2021年,大石桥市入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2021年6月21日,大石桥市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历史沿革:
大石桥市古为幽州属地。秦,属辽东郡。汉,属元菟郡。唐,属安东都护府。民国初,始建营口县。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撤销营口县,分属海城、盖县两县所辖。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4月,成立营口县。1992年11月28日,撤销营口县设大石桥市(县级市),由营口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