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行证在哪里办理

手机屏幕坏了2023-03-11  12

法律分析:大陆居民因探亲、访友等原因需要前往台湾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大陆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运孙肆安局提出申请。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旁轿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第十条 凯档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

到台湾旅游办理的应该是签注而不是签证,需要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其中的具体情况如下: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

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 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 “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8、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相关证明。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扩展资料

台湾签注的注意事项

1、中国大陆居民申请往来中国台湾地区的条件

(1)中国大陆居民因私事前往中国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2)中国大陆居民应邀前往中国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

2、中国大陆居民往来中国台湾地区签注种类

(1)D签注:定居;

(2)J签注:居留;

(3)T签注:探亲;

(4)L签注:旅游;

(5)Q签注: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

(6)Y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赴中国台湾地区批件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动或者参见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7)F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中国台湾立项批复”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

(8)C签注: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人员。

3、中国大陆居民开放赴中国台湾旅游地区

中国大陆地区开放中国台湾旅游的省市包括: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云南、陕西、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地区需提交的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台湾旅游签注

一、在线预申请:

1、符合异地办证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申办出入境证件须登陆公安局网站的“出入境管理办事大厅”进行预申请,通过后预约办理时间及地点并获取预受理号码。

本人持预受理号码及相关申请材料于预约时间到预约受理地点“网上预申请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本市户籍居民可以选择网上预申请。

2、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未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人员暂不能进行网上预申请。

3、暂不能进行网上预申请或未选择网上预申请的本市户籍居民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照出入境业务受理范围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分局受理大厅提出申请。

二、填写申请表:

1、可在接待大厅或开设出入境证件受理点的派出所现场领取申请表或凭二代居民身份证使用自助填表机打印申请表。

2、可在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

手工填写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并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半身彩色照片。申请表须填写完整,不得复印。

三、照相:

首次、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须采集电子制证照片。

1、申请人可到接待大厅或派出所照相室现场采集。

2、可以登录“翼-拍照”互联网服务平台查询选择能够拍摄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要求的照相馆采集,并领取由照相馆打印的照片回执单。申请证件时须提交照片回执单。

四、申请:

1、递交申请材料。

2、回答有关询问。

3、采集指纹。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16周岁(含)以上申请人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但因指纹缺失或损毁无法采集指纹的除外;对16周岁以下的,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4、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五、缴费:

申请人应当于递交申请当日在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或派出所缴费窗口缴费或扫描《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上的二维码(当日有效)进行缴费。

六、取证。

扩展资料

入境台湾的注意事项:

一、旅客入、出境携带现金以新台币6万元、人民币2万元、外币以等值美金1万元为限,超过部分请依相关规定申报或申请核准;如果没有申报者,将依法没收。

二、入境旅客接受红外线体温检测,有疑似健康异常之旅客需依规定接受相关检疫措施。

三、为入出境通关顺利,请勿携带管制或限制输入或输出之物品,并请依规定向海关申报。

四、保育类动、植物禁止携带出境。如果走私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得处以新台币300万元以下罚金。

五、依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凡制造、运输、贩卖毒品者,最高将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使用毒品者,最高将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户籍居民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服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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