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违章了可以去车辆所辖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
处理所需资料如下:
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
2、记分人身份证原件;
3、记分人驾驶证原件;
4、记分人本人到场。
备齐以上四种资料,直接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服务大厅拿号排队处理即可。
提示:如果是异地违章,很多地方必须要求车主前往违章地处理,非常不便。为避免这些不必要的麻烦,请遵守交规,文明驾驶!
一、交警对交通违章处理的权限有哪些
1、路面执勤执法民警的权限
(1)、当场处以五十元(含)以下罚款权;
(2)、警告处罚权;
(3)、对违章事实清楚,而处以五十元以上罚款或者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理的,有开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到执行机关接受处理权;
(4)、对当事人进行传唤或者暂扣、滞留、收缴驾驶证、行驶证和非法装置、牌证或者拖曳或锁定机动车车轮的强制措施权。
2、大队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权限
(1)、对违章异议的调查权;
(2)、对当事人留滞权;
(3)、警告、罚款、吊扣、吊销等行政处罚权;
(4)、对违章作出者五十元以上罚款、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和对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审批权。
根据公安部《交通违章程序处罚规定》,中队一级没有交通违章处理权,但可以根据大队的授权处理相应的违章行为。
3、支队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权限
(1)、全市范围内的违章处理错案纠正权;
(2)、全市范围内的违章处罚权;
(3)、对大队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作出的处罚的复议权;
(4)、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或留滞权;
(5)、对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含)以上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审批权。
4、总队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权限
(1)、全省范围内的违章处理错案纠正权;
(2)、全省范围内的违章处罚权。
5、对报废车辆处理的权限:市一级或省一级车辆管理部门有作出对报废车辆强制报废的决定权利。
6、对没有合法来源凭证车辆的处理权限:市一级或省一级公安机关可以对车辆权作出罚没决定。
驾驶证扣分去车辆核发地车管所和交警队、或者车辆违章的车管所和交警队处理。车辆违章如果被交警当场开处罚决定书,就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的交通支队或大队处理违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