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管局在哪里?

巴黎塞纳河2023-03-10  119

广州房管局电话、地址大全:

广州市南沙区国土规划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3楼综合窗

电话:020-39914025

广州市黄埔区国土规划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黄埔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号窗口

电话:020-82370302

广州市从化区国土规划局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镇河滨北路128号从化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020-87956501

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规划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1楼

电话:020-82628531

广州市天河区国土规划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28-529窗口

电话:020-37690395

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规划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3楼316室

电话:020-84690912

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规划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3窗口

电话:020-86055610

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规划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百合路36号二楼31-33号窗口

电话:020-37736816

广州市荔湾区国土规划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9号窗口

电话:020-81006325

广州市越秀区国土规划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电话:020-83606121

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规划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海珠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电话:020-66662362

广州市黄埔区国土规划局(原萝岗区)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萝岗街香雪三路3号3楼B区6号窗口

电话:020-82111600

呼市就是呼和浩特市的简称,呼和浩特市房管局地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二环9号房地产交易大厦

咨询投诉热线:6272727

扩展资料:

呼市房管局的岗位职责:

(一)承担规范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开发管理、拆迁管理、产权交易管理、住房资金管理等房地产业和房屋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实施办法;

提出对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中央、自治区和全市有关住房保障资金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察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

提出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指导全市城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拟订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领域科技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推进住房产业化工作,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和节能减排,推行新建住宅成品精装修;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和维修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和维修基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和物业维修基金的发展规划和属地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和维修基金收缴的执法检查。

拟订住房公积金、物业维修基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负责住房公积金和维修基金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物业维修基金管理的政策、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对房地产的开发、中介以及物业服务进行管理;负责实施项目批准书制度和商品住房保修金制度;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和综合验收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进行备案;牵头拟订物业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对房屋的拆迁、租赁、销售、交易、测绘、产权登记工作进行管理;

负责实施房屋拆迁许可、预售许可和租赁备案制度;负责对商品房预销售进行管理,承担房产面积测绘审核、面积认定、产权交易、权属登记工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二手房交易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拆迁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批、年检以及日常管理,对房地产执业人员进行注册管理;

建立信用体系,组织相关部门拟定规范各市场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房地产行业管理业务规范、服务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并组织管理全市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实现对房地产业的动态监测和调控,拟订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十)负责全市直管公房、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管理,承担危房鉴定和私房落实政策工作。

(十一)牵头审批廉租住房补贴发放计划及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项目;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退出、分配销售房源和回购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核准经济适用住房政府指导价;负责核准廉租房对象的准入、退出条件;负责廉租房的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发放管理;牵头组织建设廉租房。

(十二)负责指导旗县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呼和浩特

参考资料:呼市房管局-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呼市房管局-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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