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局在哪里

go的过去式2023-03-10  14

东莞社保局在东莞市东城大道168号3楼。

邮政编码:523129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阅信息。

还会通过公告栏、新闻发布会、便民资料、宣传小册子、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方式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政府信息。

扩展资料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统筹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提出建议。

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技工教育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牵头拟订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境外人员到本市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拟订符合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5、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聘用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6、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评价和培养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7、负责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以及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

8、参与拟订异地务工人员服务政策,协调开展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实施人才入户政策,指导、监督园区、镇(街道)开展人才入户工作。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问题的案件。

10、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政策、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园区、镇(街道)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

11、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等政策,对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拟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理论研究和交流合作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的落实,并承办表彰有关工作。

14、划入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168号(雍华庭对面,广发行楼上)

咨询电话:12333

公交线路:C1、3路、4路、L5、16路、21路、37路、47路,在雍华庭站下车

退保取款银行:广发行城中支行(东城大道168号市社保局楼下)

职医保报销取款银行:(市属银卡、子女医疗银卡)广发行城中支行

(东城大道168号市社保局楼下)金卡可以在全市发展行取款。

【社会保障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东莞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入,社会保障作为党和政府着力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东莞得到了长足发展。社会保险已经覆盖全市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以及农民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在我市全面得以实施,为全市社会经济改革和发展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社会保障机构及其职能得到健全,社会保险的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规范、科学,加上高度信息化的社会保障管理系统的建立,必将为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提供更准确、高效、优质的服务。

【机构及职能】设立市社会保障局,作为政府行政机关,并组建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直属社会保障局管理;在各镇区设立社会保障分局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市社会保障局的派出机构。

市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工作、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拟定全市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运营等政策,对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4、组织有关社会保险、农民养老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和宣传、教育工作。5、组织、指导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各级派出机构对各项业务的实施。6、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要任务: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2、办理市属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定期发布统计信息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报告;负责管理市属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4、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指导镇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5、受市社会保障局委托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镇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6、指导镇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7、按照上级统一规定,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以及内部自律工作。8、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服务,受理社会保险方面的投诉,并调解有关纠纷。9、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涉及的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专业培训等工作。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区社会保障分局主要职责:按照市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负责在镇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组织有关社会保险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镇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各项业务的实施。

镇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要任务:办理镇区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业务、待遇支付前的核查上报和待遇给付等工作,办理镇区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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