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娄桥路口乘 29路专线(坐 8 站) 至 车管所换乘 74路(坐 12 站) 到达 新城站
第 2 种:(换乘)
从 娄桥路口乘 7路(坐 15 站)至 新南站换乘 74路(坐 6 站)到达 新城站
第 3 种:(换乘)
从 娄桥路口乘 7路(坐 16 站) 至 火车站换乘 74路(坐 5 站) 到达 新城站
第 4 种:(换乘)
从 娄桥路口乘 7路(坐 19 站) 至 交行广场(龙沈花园)换乘 68路(坐 3 站) 到达 新城站
第 5 种:(换乘)
从 娄桥路口乘 7路(坐 20 站) 至 市府大桥换乘 68路(坐 2 站) 到达 新城站
第 6 种:(换乘)
从 娄桥路口乘 29路(坐 17 站) 至 火车站换乘 74路(坐 5 站) 到达 新城站
在新城客运站坐直接到洞头的大巴车就能到洞头了(20元)。在车上就能看到海,如果想去沙滩,就得打的(10元)到大沙岙(30元门票可以进去游泳)、三盘度假村等都有海的。
整个行程要2-3小时到达,费用大概每人路费在80元左右。
其实不知道你说的看海是不是一定到沙滩或游泳?如果只是到海边看海,到龙湾滨海开发区那里就可以看到海了。这样不需要多少钱了,大概每人20元就够了。
最后祝你旅途愉快!
现在很多公共场所的安全问题一直被大家诟病,因为很事故往往就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特别是一些游泳池出现的危险是最多的,我国对于游泳的安全做出很多 规定,可是有些地方依旧不遵守国家的安全标准,造成游泳的时候出现一些安全问题,这点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游泳的管理方面应该继续加强。最近我看到一个新闻,又是一次游泳出现的悲剧事故。新闻的内容主要是苟某和自己的家人以及同伴去游泳,他们去的是一家叫做瓯海娄桥一泳池的地方进行游泳,这个苟某买票进入后,先在成人游泳池内游了一会儿,后来又进入儿童游泳池,可是这次她出事情了,最终经过抢救无效死亡。
这件事情我觉得很奇怪,因为大家要注意一点苟某买票就开始游泳了,这位女士的技术应该是很不错的,因为她先在成人游泳池内游泳,而且持续一段时间,后来苟某进入儿童游泳池里面游泳,但是这次出事情了,那么苟某的问题出现在游泳池,因为原因很简单,苟某在成人游泳池里面并没有任何问题。
还有一点我们需要注意,那就是苟某出现生命危险的时候,并不是被救生员救出来的,而是自己的朋友发现以后才开始抢救,这时候其实苟某的生命已经出现嫉妒危险,从这一点来说游泳池的救生人员,根本没有起到实际的救生作用,而且也没有及时的发现苟某的症状,这是很不负责任的事情。
通过我上面的分析大家可以看出,苟某本身来说没有任何过错,而且苟某的游泳技术很不错。可是在苟某出现危险以后,救生员没有及时发现,单单看这一点游泳场的问题就很大了。如果当时救生员可以直接发现苟某的情况,那么悲剧就不会发生,泳池方本身就该担责,这是无法逃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