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在你当地县级公安局办理。
办理条件:
1、首次申请护照;
2、护照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申请曾用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申请姓名加注。曾持照加注项上最多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3、护照换发:⑴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⑵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⑶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4、护照补发: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
5、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⑴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⑵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⑶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⑷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护照办理地点: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统一办理。具体有: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军人在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1、首次申请护照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军人在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2、办理护照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能代办。现场可以拍护照照片,具体费用为30元,护照办理费用为220元,手续很简单,只需要本人填写一张申请表即可。15-20天左右即可拿到你的私人护照。
3、办护照注意事项: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3,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护照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自申请后7到14个工作日便可以领取。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看给你审核的人的速度。 下面办理护照需要准备的有: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这些都是办证需要的,申请单到时候会给你。 下面是办理的一些步骤: 1、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审批表。 3、提交申请、特别提示:提交因私护照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户口薄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4、申请被受理后,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缴纳护照工本费,并取得“因私出境证件回执” 5、取护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为7到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薄以及“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