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法寺地址:莲塘仙湖路160号仙湖植物园内
交通:
1、深圳公交到仙湖弘法寺:
附近公交站为:“仙湖植物园总站”,可乘坐202路、220路、m182路、m526路等公交,下车后步行即可前往弘法寺。
2、坐地铁
可乘坐地铁二号线或地铁五号线(蛇口线或环中线)到“黄贝岭”站,D出口出站,从黄贝岭公交站坐m182路公交,在“仙湖植物园总站”下车即可前往。
弘法寺简介
弘法寺,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仙湖植物园内,始建于1983年,寺院建筑面积达三万多平方米,殿、堂、寮、房、楼、阁共四十余处。
弘法寺,是1949年建国后国内兴建的首座寺院。弘法寺由于地处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陈地深圳,毗邻港澳,面向东南亚,因此,赵朴初及中国佛协其他领导寄予了深切的厚望:把弘法寺办成中国一流的佛教文化寺院,使之成为同海外佛教界联谊的纽带。
1990年8月31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弘法寺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对公众开放。
是在仙湖里面.没有直达车的.你在横岗大厦坐309路或870路布吉检查站站下车然后转27路公交到莲塘总站下车就到仙湖植物圆门口了.那里有那种电动游览车可以带你去到弘法寺收费的哦!当然你也可以步行弘法寺的还可以浏览园区景色!弘法寺弘法寺全景
山门
藏经楼、法堂
深圳弘法寺,坐落於深圳市东郊——有深圳“绿色心肺”之称的梧桐山麓。它背靠陡峭叠翠的山崖,前临涟漪万顷的仙湖。
该寺坐东南,朝西北,依山拾级而建。占地面积二万三千多平方米,建筑面积近一万五千平方米。沿中轴线自下而上建有:山门殿、天王殿、佛教文化展览楼、大雄宝殿、藏经楼。两边及侧面分别建有客堂、祖师殿、伽蓝殿、钟鼓楼、观音殿、地藏殿、功德堂、方丈楼、退居楼、卧佛殿、斋堂、禅院、僧寮、客寮、云水堂等。其中的斋堂可称得上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斋堂之一。雄伟的大殿、秀雅的卧佛殿、质朴的禅堂、俊巧的山门殿,斗拱飞檐,层层叠叠。水连寺,寺含山绿树黄瓦交相辉映在蓝天白云下。晨风里,鸟话花香梵音起夕阳下,青山无语问禅家。
这是一座年轻的寺院,这是一座充满着希望的梵刹!
该寺的面世,得益於改革开放的大好时代。1985年7月1日,是一个值得牢记的美好日子。这一天,弘法寺破土动工了。这是一座不同於国内任何寺院(因文革损毁而维修或重建)、完完全全是一座新建寺院,同时,也是1949年后,国内兴建的首座寺院。当时,在深圳市有关部门的礼请下,著名高僧本焕大和尚亲率众弟子,为奠基仪式洒净说法。在完成大雄宝殿、藏经楼、天王殿工程后,因故停建。在赵朴初会长的关心和推动下。从此,梵音绕梁,晨钟暮鼓响彻新刹。
如今,寺院主体建筑基本完成住寺僧众也增加到四十馀人,而且多数是接受过正规佛教教育的年轻僧人。
新兴的弘法寺由於地处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陈地,毗邻港澳,面向东南亚,又是北京地区以外直属於中国佛教协会管理的唯一寺院,因仳,赵朴初及中国佛协其他领导寄予了深切的厚望:把弘法寺辨成中国一流的佛教文化寺院,体现政府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重要窗口,并使之成为同海外佛教界联谊的纽带。
近十年来,在本焕大和尚的亲自带领下,合寺僧众为着这一崇高目标而精进不懈。
现在出家为僧需要什么条件?
第三章 收徒传戒与僧团管理
第九条 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自愿,六 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 ,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 意。寺院对要求出家的人,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 符合出家条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师,授 予三皈五戒,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 度,并按规定的办法和手续发给度牒。
第十条 皈依三宝,须本人自愿,爱国守法 ,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础,经佛教徒介绍,皈 依师方可接受。
接受皈依弟子,应郑重如法进行。皈依人须填 表登记个人姓名、简历及介绍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条 寺院僧团健全,道风严肃,管理 正常,法务、生活设施完备,方有条件传授三坛大 戒。能够举办传戒法会的寺院名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下同)佛教协会严格按照条件,根据实际 需要,申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确定;未经批准的 寺院不得擅自举办。
具备传戒资格的寺院传授三坛大戒,须事先由 省佛教协会商得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报中 国佛教协会审批。
全国每年传授三坛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处左右 ;每处每次受戒人数一般掌握在二百人左右;戒期 不少于四周,以利组织新戒学习戒相律仪。
第十二条 受戒者必须年满二十岁,符合本 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持有身份证、度牒和当地 主管部门及所在寺院的证明信件,经传戒寺院所在 省佛教协会甄别鉴定,方可允许进堂受戒。年龄超 过六十周岁,除增戒、补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条 传授三坛大戒,对象以本省受戒 人为主;外省受戒人必须由所在省佛教协会征得传 戒省佛教协会同意,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第十四条 传授三坛大戒期间,必须分别讲 授戒本。传授比丘尼戒,有条件的实行二部僧授戒 制度。废止烫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条 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 号,通过省佛教协会颁发。违犯国法教规者,舍戒 还俗者,由所在佛教协会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 佛教协会注销。
第十六条 授戒师、剃度师、皈依师必须是 爱国爱教、戒行清净、通晓教理律仪、戒腊十夏以 上的僧人;其资格由省佛教协会按照条件审核认定 ,并发给证书。未经认定资格者,不得传戒、收徒 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条 寺院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常住 僧人名额,报政府主管部门审定。在规定名额内, 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须验明戒牒、度牒 或所在地区佛教协会(无佛协组织的可由原寺院) 证明;新出家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办理。寺 院对要求常住的僧人,须考核一年合格后,报请政 府主管部门办理户口转入等手续。
第十八条 常住僧人如还俗离寺,寺院应收 回戒牒、度牒,将户口转回原地。违犯重戒、不遵 寺规、教育不改者,经寺务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迁 单。对利用僧人身份招摇撞骗、为非作歹、败坏佛 门、影响极坏者,经寺务会议决定,报上级佛教协 会批准,开除僧籍,收缴其戒牒、度牒,并将户口 转回原地。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常住僧人须定居两年以上,方可 外出参学,并须经寺院同意开具证明,注明参学地 点和往来期限。滥开证明酿成严重后果者,须追究 责任。接待寺院应验明有关证明,方准挂单,并按 公民迁徙流动的规定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
凡挂单僧人须遵守寺规,随众修持、劳作。如 有违犯,劝说不听的,应随时起单
以下信息仅供参考,毕竟学佛事大。
一、怎样出家:
1、要求年满十八岁,父母同意,信仰真诚,相貌端正。
2、出家地点在自己所在省市即可,或外省市寺庙也行。
3、到寺庙找丈方或当家、知客出家,或找其他师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