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在福建省,具体在中部的三明市。
1934年1月,中华民国被打败。中国工农红军攻占沙县,成立了中国苏维埃共和国沙县革命委员会。2月底,红军撤退。
红军撤退后,沙县仍在国民党的控制之下。2003年底,福建省设立了10个行政监督区,沙县第三行政监督区;2004年,全省设立了7个行政监察区,沙县设为第二个行政监察区。
1949年6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沙县,成立沙县人民民主政府,隶属福建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2月,属福建省南平专员公署。1970年7月1日改属福建省三明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改设三明市,沙县为三明市辖县。
扩展资料:
沙县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全国南方重点林区县、福建省竹子重点产区。萝卜岩南木种源自然保护区是我国唯一以楠木为对象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沙县小吃世界闻名。
有开县祠堂灵卫寺、唐代兴国寺、宋代理学家罗从严寺、明起义领袖邓茂奇山寨、清代城隍庙和中国最大的石雕山卧光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沙县
沙县属于福建三明市。
沙县区,隶属福建省三明市。位于福建省中部,沙溪河下游,总面积1815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沙县区下辖2个街道、6个镇、4个乡,沙县区人民政府驻凤岗街道府前中路89号。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沙县区常住人口为250503人。
2020年,沙县区地区生产总值323.87亿元,比上年增长3.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2.41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190.36亿元,增长3.9%;第三产业增加值101.09亿元,增长2.7%。
气候
沙县区属亚热带大陆性气候,气温日际变化大,昼夜温差悬殊,冷暖不定,一年四季明显,雨水充沛,干湿明显,雨量集中,雨季常有洪涝。主导风向为东风,夏季盛行行东南风,静风频率61%;年均降雨日174天,年日照时数1878小时,无霜期30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