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省份的简称为南。
中国的23个省份简称是:
河北省(冀)、山西省(晋)、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辽宁省(辽)、吉林省(吉)
黑龙江省(黑)、江苏省(苏)、浙江省(浙)、安徽省(皖)、江西省(赣)、福建省(闽)
山东省(鲁)、台湾省(台)、河南省(豫)、湖北省(鄂)、湖南省(湘)、广东省(粤)
海南省(琼)、四川省(川或蜀)、云南省(云或滇)、西藏自治区(藏)、贵州省(贵或黔)
陕西省(陕或秦)、甘肃省(甘或陇)、青海省(青)
没有以南为简称的省份。
扩展资料:
南字开头的市有:南京市、南昌市、南宁市。
1、南京,简称“宁”,古称金陵、建康,是江苏省会、副省级市、南京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
2、南昌,简称 “洪”或“昌”,古称豫章、洪都,是江西省省会。南昌因“昌大南疆、南方昌盛”而得名,是江西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和交通中心。
3、南宁,简称“邕”,别称绿城、邕城,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面向东盟十国国际大通道、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带、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中国东盟博览会暨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永久举办地,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也是南部战区陆军机关驻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省份简称
南方中国的南方
根据不同的情景,关于中国的“南方”概念亦存在差异:
(1)自然地理概念中的南方,指中国东部季风区的南部,主要是秦岭-淮河一线以南,东临东海,南临南海,大陆海岸线长度约占全国的2/3以上。[2] 包括江苏大部、安徽大部、浙江、上海、湖北、湖南、江西、福建、云南大部、贵州、四川东部、重庆、陕西南部、广西、广东、香港、澳门、海南、台湾、甘肃最南端、河南最南端,面积约占全国的25%,人口约占全国的55%,其中汉族占绝大多数,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多居住在西南和中南地区。
中国地理分区示意图
以秦岭-淮河一线作为“南方”的北界是学术界普遍接受的观点。1908年,原中国地学会首任会长张相文从自然地理分区等角度出发,在其所著的《新撰地文学》中首次提出“北岭淮水”为我国的“南北分界线”。当时,与南岭相对应的北岭,即是秦岭。当代学者多认为,“秦岭—淮河”不单纯是“中国南北地理分界线”,而是“中国南北地理气候分界带”(简称“中国南北分界带”)。[3]
(2)在中国,人文意义上的南方地区常指中国的南部沿海地区,如广东、广西、海南、福建中南部、海南、云南最南部、香港、澳门、台湾和划归上述省区管辖的临近海岛。南方南面包括辽阔的南海和南海诸岛,与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等国相望。西南界线是中国与越南、老挝、缅甸等国家的界线。
具体大致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福建省、海南省四省三区,及国家划归上述省区管辖的临近海岛,如中沙群岛、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琼)、东沙群岛(粤)、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台)、白龙尾岛(桂)等。这使福建省和台湾省成为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两个概念的交迭区。虽然在某些时候,福建省、台湾省名义上被列入华东地区,但闽台两省在文化上,风俗上,血缘和人员移动等方面,倾向于华南板块。尤其是福建省闽中南地区的华侨文化,跟广东省西江流域(广肇)、东江流域(惠嘉)、东翼沿海(潮州)的华侨文化,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和表现特征;国家一般将福建、广东两省共同视为重点侨乡。
(3)行政区划概念中的南方,大致包括西南、东南、中南与港澳台地区,即江苏、安徽、浙江、上海、湖北、湖南、江西、福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广东、海南、香港、澳门与台湾。
(4)按南北方位二分法的中国南方:按南北二分法中国可以从大体上分为中国南方地区(含青藏地区)和中国北方地区(含西北地区)两部分,一般以昆仑山-秦岭-淮河为界。
岭南,是我国南方五岭以南地区的概称,以五岭为界与内陆相隔。五岭由越城岭、都庞岭、萌渚岭、骑田岭、大庾岭五座山组成,大体分布在广西东部至广东东部和湖南、江西四省边界处。历史上大致包括广东(含海南、香港、澳门)、广西和云南省东部、福建省西南部的部分地区。岭南是一个历史概念,各朝代的行政建制不同,岭南建制的划分和称谓也有很大变化。现在提及到岭南一词,特指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三省二区,亦即是当今华南区域范围。岭南,位于中国最南部,北回归线横穿岭南中部。岭南的南部与北部温差较大,冬天一般只有北部降雪,南部极少降雪。高温多雨为主要气候特征。岭南文化是由本根文化(即语言认同文化)、百越文化(即固有的本土文化)、中原文化(即南迁的北方文化)、海外文化(即舶来的域外文化)四部分组成,其内涵丰富多彩。近代相继出土大量的文物,实证了岭南在秦之前已经存在灿烂的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高度文明,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