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在哪里?

异世魅影逍遥2023-03-09  16

袁州区,江西省宜春市市辖区,是中共宜春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全市政治、经济、商业、教育、文化、交通中心。

位于江西省西部,袁河上游,东经113°54′-114°37′,北纬27°33′-28°05′。东连新余,西临萍乡,南界安福,北接万载、上高和湖南省浏阳市。总面积2532.36平方千米,总人口为105.045万人。

江西省宜春市

袁州也称宜春,春秋时期先后属吴、越,战国时期归楚,秦朝属九江郡。 汉高祖六年(前201年),灌婴于此筑城,置宜春县,管辖袁河流域,属豫章郡。汉元光六年(前129年),宜春县改立为宜春侯国。汉元鼎五年(前112年),废宜春侯国,复立宜春县,仍属豫章郡。王莽代汉,改宜春县为修晓县,属九江郡。东汉建武元年(25年),复改修晓为宜春,隶属豫章郡。东汉中平二年(185年),划宜春县东境之地(今樟树市西部)置汉平县。三国东吴宝鼎二年(267年),析宜春县西境置萍乡县,析宜春县东境钟山的东置新喻县。宜春、萍乡、新喻3县均属安成郡。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改宜春县为宜阳县,仍属安成郡。隋开皇十一年(519年),废吴平县入宜阳县,并于宜阳县置袁州。开皇十八年,改宜阳为宜春。同年,分宜春县东境地复立新喻县。隋大业三年(607年),改袁州为宜春郡,治宜春县,领宜春、萍乡、新喻3县。唐武德五年(622年),复改宜春郡为袁州,治所辖的县依旧。贞观元年(627年),分全国为10道,宜春县属江南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分全国为15道,宜春属江南西道。天宝五年(746年),改袁州为宜春郡,治、辖仍旧。乾元元年(758年),又改宜春郡为袁州。五代十国时期,宜春县先后属吴、南唐。隶属袁州,仍为袁州治地。宋雍熙元年(984年),划宜春县东境10乡,置分宜县,宜春县仍为袁州治所。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宜春县隶属湖南行省袁州总管府。至元十九年,升袁州总管府为袁州路,改隶属江西行省,仍治宜春县。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改袁州路为袁州府,宜春县仍为治地。明洪武二年(1369年),宜春县隶属江西布政使司袁州府,仍为府治。清承明制,宜春县属袁州府,仍旧为府治。民国3年(1914年),裁袁州府,宜春县属庐陵道。民国15年(1926年),宜春县直属于省。民国20年夏,宜春县属第二行政督查区,民国21年又改属第八行政区,民国24年又改属第二行政区。1949年7月17日,宜春县全境解放。20日成立宜春县人民政府,隶属江西省人民政府袁州分区,袁州分区驻宜春县。1952年9月,袁州专区并入南昌专区,宜春县隶属南昌专员公署。1958年12月20日,南昌专员公署迁宜春县城,1959年元旦,更名为宜春专员公署,宜春县隶属之。1963年4月18日,宜春县所属镇升格为县级镇,与宜春县同属宜春专员公署。1967年1月,宜春镇降为区级镇。隶属宜春县。1979年10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划出宜春县部分地域设立宜春市,与宜春县同属宜春地区行政公署领导。1985年3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宜春县建置,将其所辖乡镇全部划入宜春市。2000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宜春地区行政公署,设里宜春市(地级),原县级宜春市,改设为袁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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