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路89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1层25号)
福州市台江区民政局: 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区委大厦4层(台江区行政服务中心4层50-52)
福州市仓山区民政局: 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2号(福州市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1层20,48-49)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星达路2号开发区税务大楼2楼(马尾区民政局2层1、2号窗口)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22号(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2层18、19)
闽侯县民政局: 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1层66、68、69)
连江县民政局: 福州市连江县文笔西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2层52-55,65)
罗源县民政局: 罗源县东环新村12号中心市场隔壁原工商局大楼一层(罗源县婚姻登记中心1层1、2号)
闽清县民政局: 闽清县南山路331号
永泰县民政局: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二至四层(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2层社会事务类窗口)
福清市民政局: 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6号三农服务中心(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2东层1-4)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福州市长乐区进城路475公安局二号楼一层婚姻登记中心大厅
福州市涉外婚姻登记处: 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5层501-502 、537-541)
扩展阅读
办理材料
一基本材料
①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②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③《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④本人的常住户口簿
⑤居民身份证
⑥本人的结婚证
二具体情况附加材料
⑴内地居民
①离婚登记询问笔录
②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
③遗失声明
温馨提示:办理离婚登记时结婚证遗失的需提供
④军官证(现役军人还需提交)
⑤军人婚姻状况证明(现役军人还需提交)
⑵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
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②港澳居民身份证
⑶台湾居民应提交
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有效旅行证件
②台湾居民身份证
⑷华侨、出国人员应提交
①本人的有效护照
⑸外国人应提交
①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a、1、云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公地址:云龙区和平大道68号,徐州和平妇产医院14楼
办理时间:结(离)婚: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3169738
2、鼓楼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公地址:二环北路186号
办理时间:结(离)婚: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7725185
3、泉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公地址:湖北路泉山医院24-1号
办理时间:结(离)婚: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5901798
4、经济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公地址:开发区金龙湖南岸科技金融广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C2区
办理时间:结(离)婚: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7735533
5、贾汪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公地址:贾汪区团结路6号
办理时间:结(离)婚: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7619233
6、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公地址:丰县西城南路福利服装厂楼上(2、3层)
办理时间:结(离)婚: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4288786
7、沛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公地址:沛县新城区服务中心东二楼
办理时间:结(离)婚: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9658539
8、铜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公地址:铜山区银山路10号
办理时间:结(离)婚: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3911369
9、睢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公地址:睢宁县红叶北路159号睢宁大厦三楼
办理时间:结(离)婚: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8399207
10、邳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公地址:邳州运河街道花园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办理时间:结(离)婚: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6620810
11、新沂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公地址:新沂市北京路3号
办理时间:结(离)婚: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8958077
b、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书写日期;
(三)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存档,原件退还当事人;
(四)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并按指纹、书写日期;
(二)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和规定的材料;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由婚姻登记员见证,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并按指纹、书写日期;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徐州市民政局-徐州婚姻登记机构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