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通行证在哪里办理

边境通行证在哪里办理,第1张

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处提出申请后办理,具体法律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单位证明,可以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辖区的人员;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外办事处人员;

(三)已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四)因工作调动,尚未办妥常住或者暂住户口的人员;

(五)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

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分为一次和多次两种。

一次性的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属即办即得,即当场申办即可得到证件。只需凭申办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办理。深圳、珠海的申办受理地址分别为:

深圳市: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深沙路瀚海翠庭一楼的广东边防办证中心。

珠海市:珠海市炮台山的边防五支队边境科。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依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

(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

(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

(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

(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

(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第十一条 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凭有效证件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县、市公安局申领《边境通行证》。

第十二条 经省级公安、旅游部门批准,旅游公司组织赴边境管理区旅游的人员,应当在出发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边境通行证》。

第十一条 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凭有效证件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县、市公安局申领《边境通行证》。

第十二条 经省级公安、旅游部门批准,旅游公司组织赴边境管理区旅游的人员,应当在出发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边境通行证》。

第十三条 申请领取《边境通行证》的人员应当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二)企业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

(三)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

(四)已在边境管理区务工的人员还应当出具劳动部门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单位证明。

第十五条 《边境通行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边远地区和人员进出边境管理区较多的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由指定的公安派出所签发。

第十六条 《边境通行证》的签发应当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简化手续,方便群众。

第十七条 签发《边境通行证》一律用黑色墨水填写或者使用微机填写,字迹工整,项目填写全面,不得涂改,并加盖发证机关的行政印章或者边境通行证专用章。

第十八条 《边境通行证》实行一人一证,并与《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对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单独签发证件,可与持证人偕行,但不得超过二人。

第十九条 《边境通行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多次往返使用;对常住或者经常入出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其证件有效期最长可到一年。

第二十条 《边境通行证》有效期满后,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缴销证件。证件存根、缴销的旧证件及《边境通行证申请表》的保存期为两年,销毁时应登记造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边境通行证办理方法:

(1)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证明,填写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2)派出所民警受理审核后,经派出所的所长审批同意加盖所印章后,送分(县)局签证窗口办理(也可交居民直接到分县局申请办理)。

(3)其他人员到市局或单位、户口所在地的分(县)局边境通行证签证点办理。

(4)边境通行证实行一人一证。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单独签发边境通行证,必须由持证人偕行,并在边境通行证备注栏内应注明偕行人员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名称、号码、以及与持证人关系。

(5)边境通行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有效期内可多次往返使用。有效期满,持证人需继续使用的,须重新申请办证,公安机关不予办理旧证延期手续。

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边境通行证是指前往黑龙江、新疆、西藏、广西、云南、甘肃、内蒙古的边境管理区需办理的通行证件。年满16岁且有正当理由者方可申领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是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人员的通行证明。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式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定,并统一印制。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分为一次和多次两种。一次性的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属即办即得,即当场申办即可得到证件。只需凭申办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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