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蕲春县公安部门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天津出入境管理中心位于河北区建国道、自由道和寿安街交口处)领取申请表;
2、填好申请表,到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一般局级以上单位)加盖红章及负责人的签名。孩子的申请表只需父母签字即可。申请表要求一式两份;
3、根据出国目的的不同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a. 国家认可的有境外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的全额旅行发票(以旅游为出国目的。即通常所说的旅行社可以帮助办理护照,但申请表格仍须自己拿回单位盖章)。
b. 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以自费留学为出国目的)。
c.免交境外邀请材料(如以访友为出国目的。如果有国外的朋友,只需要在申请表上填写过国外朋友的姓名,何时抵达该国等信息即可,无需提交任何额外证明材料,推荐采用这种方式办理)。
4、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符合要求的照片(48*33mm)一张/每人,天津出入境管理中心要求在指定地点(管理中心的隔壁照相处)拍摄护照照片,当时可以取。贴在申请表上。
6、资料递交7-15个工作日后领取护照。
刘河镇隶属于湖北省蕲春县,刘河镇户口办理护照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护照照片到蕲春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地址蕲春县漕河镇七里桥转盘京九大道新车管所大厅内(新看守所对面)。具体位置见下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