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拼音:cháng zhù
词语释义:
1.佛教语。永存。
2.法无生灭变迁称作常住。
3.僧﹑道称寺舍﹑田地﹑什物等为常住物,简称常住。
4.道观中的主事者。
详细:
生灭:
1.佛教语。依因缘和合而有,谓之“生”依因缘离散而无,谓之“灭”。
2.犹生死。
变迁:
变化;变易;经历几十年变迁,他对这块土地完全陌生了。
什物:
各种物品器具。多指日常生活用品。
简称:
①较复杂的名称的简化形式。如中专(中等专业学校)、奥运会(奥林匹克运动会)。
②简单地称呼:化学肥料简称化肥。
田地:
1.耕种用的土地。
2.地方,处所。
3.路程道路。
4.犹地步,程度。
常住类型户籍指的是在当事人户口本首页的住址一栏中,登记的所在地对应的户籍。我国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地登记为常住的人口。非常住户籍指的是当事人离开户口本上的地址,在其他地方居住的具体地址。
一般出生地和生活地未改变,户口未变迁的,户口所在地应该和户籍所在地一样,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这个时候为了方便,人们把户口迁移到新的常住地址,并办理了新的户口本,这个时候新的户口本所在的地址就是户口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常住,即法没有生灭变迁、恒常永住。《楞严经》将佛果称为常住,经中列举了佛境界中的七个果位名目,分别是菩提、涅槃、真如、佛性、庵摩罗识、空如来藏、大圆镜智,这七事也被称为“常住七果”。常住又常常作为“常住物”的代称,即是指寺院所有的财物,如房舍、树木、钱财、饮食等。
《佛学大辞典》对常住的解释
常住,(术语)法无生灭变迁谓之常住。常住有三种。(三种常)。又常住物之略,又常住之果有七种。
《佛学常见辞汇》对常住的解释
1、没有生灭变迁的意思。楞伽经说常住之法有七种,即菩提、涅槃、真如、佛性、庵摩罗识、空如来识、大圆镜智。2、指寺院,因寺院是僧人常住的道场。
《三藏法数》对常住的解释
谓三千大千世界,依此风轮而得常住,以譬如来大智风轮,建立正法,常住世间,令诸众生皆生爱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