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的意思是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烂尾楼会破坏城市形象,浪费土地资源,破坏投资者信心,并且对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烂尾楼形成的原因较多,如在建楼盘的开发商破产、缺乏建设资金、项目涉及经济纠纷、开发商违法违规导致工程停工,其中多半是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工程未完,开发商已拿不出钱来,银行也不愿继续贷款,而项目又无法转让给其他投资人。
如果遇到烂尾楼的时候,业主一定要齐心一致,去法院起诉开发商,这样才能获得赔偿。如果业主不齐心,法院也没办法处理,可能就得不到赔偿。如果开发商资不抵债并宣布破产,房子已经存在烂尾的危机了,那么开发商的财务就会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购房者比债主更容易等到一些房产企业的补偿款的。
答:您好,“烂尾房”是指那些由于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上马,开发总量供大于求,导致大面积空置,无法回收前期投资,更无力进行后续建设,直至最后资不抵债,全盘停滞的积压楼宇。“烂尾房”是不会发生在购买现房的时候,这种现象都是在购买期房的一段时间以内,逐步显现出来的,不易让人发现,而发现时却又为时已晚。建议您在购买期房时谨慎考虑,将所有能造成“烂尾”的因素都考虑在交款之前,以免买到“烂尾房”,遭受极大的经济损失。
烂尾楼,是指已经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通常是因为政府对房地产项目审批缺乏实际审核而项目资金缺乏没能完工的房地产项目。此外,还有因为产权发生纠纷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停工的项目,也算作烂尾楼。
扩展资料:
烂尾楼形成原因
(1)局部地区房地产过热,宏观调控以后,信贷资金收缩,工程后续资金跟不上,只好下马。例如,海南、北海等地的大部分烂尾楼就是1993年局部地区出现房地产过热现象的后遗症。当时房地产投资额增长率远远高于销售额增长率,其中占很大比重是盲目投资和大肆炒地皮、炒项目的结果。
(2)由于国际经济环境激烈变化,断了资金来源,被迫停工。例如上海的烂尾楼就大多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风暴时形成的。
(3)市场定位不准,暗淡的销售前景,迫使投资者要“改弦易辙”,停工求变。例如位于南京市闹市区新街口的某烂尾楼,十年内盖了又停,停了又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投资决策时对产品的定位和市场风险认识不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烂尾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