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文化、体育、文物、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全市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文博事业、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市域范围内文化、体育、文物、旅游方面工作;实施文化、体育、文物、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保护;负责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建设项目的申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推广;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产品的创新和开发;收集、编纂文化旅游史和大事记。
3、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和体育事业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协调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进社会住宿旅游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接待等工作。承担局系统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各处室、所属单位工作。负责有关地方志的编纂工作。
2、研究室:统筹本市文化和旅游的规划、计划编制、实施情况评估等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政策、规划研究和发展形势分析,拟订文化和旅游综合性政策。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 华阴市人民政府-文旅局主要职责
1、文旅局的职能是: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3、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
5、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利用工作;
9、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