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唐朝政府规定,快马要求一天行180里左右,再快些则要求日行300里,最快的要求则为日驰500里。天宝十四年十一月九日,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乱。当时唐玄宗正在华清宫,两地相隔三千里,6日之内唐玄宗就知道了这一消息,传递速度就达到每天500里。
据《大唐六典》记载,最盛时全国有1639个驿站,专门从事驿务的人员共2万多人,其中驿兵1万7千人。邮驿分为陆驿、水驿、水陆兼并三种,各驿站设有驿舍,配有驿马、驿驴、驿船和驿田。
古代的八百里加急,六百里加急最快差不多的要两天时间。八百里加急,六百里加急两者其实并无区别,都只是用来说情况很急迫。
古代的八百里、六百里加急是臣子给皇帝传送那样特急和私密的文件。一般紧急的文件都是隔着二十里就会有一个专门放这种文件的地方,就叫做驿站。他们一般也会在上面注明是要加急送的文件。然后这个文件传递的速度会很快,一般是快马加鞭地赶着送去,他们这种传递速度会高达到六百里甚至是八百里,如果特别快途中还要换马匹的,因为那么快的速度会有跑死累死的。在战役中,如果因为送迟了延误了时间,耽误了军情,还会被判死刑的。
学过历史的人应该都知道,历史上的唐玄宗特别宠爱杨贵妃,而杨贵妃特别喜欢吃荔枝,长安没有荔枝,所以当时唐玄宗就下令让他们用八百里加急从外面运送荔枝到长安。荔枝抵达长安的时候荔枝壳子上的水都还没干。可想而知,当时的八百里加急是有多快啊。当时就流传说“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在唐朝时期,君王对这种加急规定特别严格,稍有差池,就得受到严厉的处罚。在唐朝律例规定,如果有人偷偷地较少驿站人员的人数,以及相关马匹的数量,就要打一百棍子。还规定,书信文件到达一个驿站之后,必须中途换匹马,如果不换就得挨八十棍。如果在送的途中延误,而因此耽误情报,也是要杖责一百棍。严重的话,还会处死。在《唐国史补》中有一则,处理发配流犯的时候,一个官员为按时发文送达,随后就遭到了下达的处分,判以绞刑处死。
我感觉八百里、六百里加急真的可以和现在的空运做比较了,送的人一直没日没夜地赶着,要是送的人身体素质差一点直接就在路上死了,所以他们在中途安排了很多的人。所以一般会更换人、马匹。一般这样的速度三两天就能送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