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专业培养具备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知识和能力,主要能在特殊教育机构及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机构从事特殊教育实践、理论研究、管理工作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特殊教育是指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的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也就是说,让特殊需要的儿童怎样才能像正常儿童一样学习各种知识与技能,怎样帮助他们建立自信,怎样发现,培养天才儿童,这些都是特殊教育学的研究范畴。
主干课程
教育学、心理学、解剖生理学、特殊教育导论、盲童心理与教育、聋童心理与教育、弱智儿童心理与教育、特殊儿童病理学、特殊儿童康复、特殊教育技术等。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知识与较强的教学 实践能力,能在特殊教育机构及相关机构从事特殊教育实践、理论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特殊教育是运用特殊的方法、设备和措施对特殊的对象进行的教育。
狭义的特殊教育是指身心缺陷的人,即盲人、听障人(聋人)、弱智儿童教育以及问题儿童教育所纳入的特殊教育范围,并从经济投资、科学研究、师资和设备等方面支持这类教育。
特殊教育的目标在帮助特殊教儿童逐步适应最少限制的环境,使他们可以尽最大的可能,与正常儿童一同参与普通学校的学习活动,以达成能适应正常生活的目标。
发展特殊教育的意义
特殊教育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特殊儿童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的经验都证明:残疾人有可能成为社会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如果从毕生的观点看问题,即使对那些有明显残疾或学习困难者,教育也是一项有积极意义的投资。通过教育可以让残疾的孩子也能找到人生的价值,发挥人生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