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是指: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属国家行政机关)下属的公安部,和与行政机关相独立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属国家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属国家审判机关)。以及地方各级公安系统(省级设厅、地区级设处、县市级设局),检察系统(省级设高级院、地区级设中级院、县市级设院)、法院系统(省级设高级院、地区级设中级院、县市级设院)。
这三个机关是我国司法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业务上联系密切。因此被联称为“公检法”,实为互相独立的机关。
公检法就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简称,三者是中国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调整。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公检法
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