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是内设机构,指独立机构(工作部门)的内部组织,又称内部机构。一般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通过所从属的独立机构的名义来行使所赋予的职权。在我国政府系统的行政机构中,内设机构的层次一般不超过两层。
按照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以依法设立下属的行政组织,但是,两者设立的下属机构并非都是派出机构。一般来说,人民政府设立的下属机构称为派出机关,而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下属机构才称为派出机构。
法律分析:内设机构是指独立机构的内部组织,又称内部机构。政府下辖的各办(办公室、厅)等是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是指政府直接领导下主办各项专门业务的机构,地位低于政府内的各局、委。政府下辖的各科(部、局)等是直属机构。内设机构没有直接的行政权利,一般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通过所从属的独立机构的名义来行使所赋予的职权。比如交通局的人事处,国务院总值班室。直属机构有直接的行政权利,具有独立职权和专门职责,可以在主管事项的范围内,对外发布命令和指示。
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八条 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