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十三条 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党小组长应由所在的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一般选小组长一人,如党员较多、分散或工作需要,也可增选副组长一人。
必须是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留党察看的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任期与党支部委员会相同。以下三种情况下可由党支部指定:
1、临时组建的党小组,由于建立时间短,党员之间不很熟悉;
2、联合党小组,组建时党员互相不熟悉;
3、党小组中只有一名正式党员。
党支部委员是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小组长是支部内部分工安排的,支部委员是可以担任党小组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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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小组长职责
1、组织好党员的学习;
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
3、按时召集和主持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4、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应本小组的情况;
5、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
6、协助党支部做好接收新党员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7、协助党支部做好评议党员和收缴党费工作;
8、认真执行党小组的各项制度,开展党小组的各项活动;
9、适时总结本小组的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小组 百度百科-党小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