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是指债务人未担保借款,将股权质押给质权人,若是不能履行债务,则执行股权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质押。质权登记才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股权出质,就是将公司的股权出质出去,所谓出质,“出”指的是向外,“质”指的是质押。
出质的对象是公司的股权。
指的是将股权作为担保方式进行质押的行为。
股权质押,很多人比较陌生,一般来说,对于估值比较高的企业,也就是企业经营状况比较良好的企业,在股东遇到资金需求的时候,可以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作为担保获取银行等金融部门的授信,获得资金。
股权质押,说白了就是一种担保方式,因为股权的特殊性,股权不能进行抵押,只能设定质押。
股权质押指的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简而言之,出质人因为资金需求而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而获得资金的行为。
如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则质押权人可以通过处分该质押的股权获得清偿。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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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出质是指将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某一方,若到时无法偿还债务,则持质方有权将该项知识产权进行拍卖作为抵债。一、《物权法》第十七章对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等方面作出规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等内容,需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扩展资料:
知识产权出质也叫知识产权质押。
知识产权质押风险的影响因素分为四种类型: 资源类的、经营类的、利益类的和市场类。
( 1) 资源类的: 包含知识产权的质量、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即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三个方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资源类风险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知识产权的属性差异,二是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差异。企业的知识产权质量越高、法律状况明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越低。
( 2) 经营类的: 包含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水平、财务报表是否完备、从事的行业、高管人员的素质。作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还款的直接来源——企业,其业务经营的状况直接影响到银行的贷款是否能够归还。
( 3) 利益类的: 包含共同利益、分配不公平。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本身而言,其目标是使融资相关主体的利益最大化或是竞争力的最大提升,但是对于不同的运作模式的知识产权质押业务来说。
各个质押融资的利益目标和利益分配有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必然会影响到知识产权质押的协同效应和主体间的金融共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