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主要针对礼堂、体育馆、电影院、剧场、学校教学楼、大中型商场等同一时间有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的建筑或场所。
简介
由于大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场所空间大,可燃物多,人员相对集中,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一、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的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二、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三、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在劳动和寻物时吸烟,不乱丢烟头和未烧尽的火柴梗、乱磕烟灰,不将引燃的烟头随处乱放。
四、爱护公共场所的消防器材、设施,不能随意用来打斗;发现有人偷盗,要及时报告。
五、使用电暖气、电吹风、电熨斗等取暖设备来烧烤衣物时,操作人员不要轻易离开。
新消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文解释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主要针对礼堂、体育馆、电影院、剧场、学校教学楼、大中型商场等同一时间有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的建筑或场所。
扩展资料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只有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在全社会成员的关心、重视、支持、参与下才能搞好。消防工作具的社会性;消防管理应渗透到人类生丰收的一切领域之中,从而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社会性;
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到各行各业,乃至千家万户,在生产的工作和生活过程中,人们对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漏,对生产一时失神、失控、失误,就有可能酿成火灾,这就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经常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员密集场所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规定,国家各部门对其定义不尽相同:
1、新消防法(09版)第七十三条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条文解释5.3.15条规定: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
扩展资料:
1、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规定:
2、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3、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破坏原有防火分隔;
4、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5、严禁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6、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7、严禁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厂房和仓库、大型商场市场等建筑内设置人员居住场所;
8、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员密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