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主要负责学生日常生活、开展活动等关于学生的处所。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凝聚力,完成学院的各项任务;加强和完善部门日常工作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学工处和学生处的区别】
学工处,看名字就能感觉是学校自己的组织。学工办是负责学生工作,管理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纪律的学院职能部门。其不涉及教学(那个是教务办),但是直接领导学院团委、学生会、班级以及负责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和学院、学校的相关教务通知学生处,应该类似管理招生,退学,保留学籍一类。
学工处工作职责 1、在院党、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本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解决学生思想问题。定期向院党委汇报学生思想状况。积极主动的做好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学生中党团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安排好学生的党团员组织生活。 2、根据国家教育部,《青海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有关学生管理,招生、毕业就业,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团组织建设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各系(部)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负责向各系(部)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负责系(部)团员注册及全校团员信息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4、负责全院招生、毕业生就业信息和收集及发布,就业推荐及指导,就业计划和就业方案的汇总、上报工作及纺织业派遣、改派等工作。 5、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和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学生年度思想品德评定工作;各类院校学生评优工作;学生违纪查处工作。 6、负责学生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负责本院经济困难学生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调查、统计、建档、上报工作;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与发放,勤工俭学活动的开展;负责本院学生勤工俭学助学活动的开展和指导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系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负责指导、检查、培训、推荐辅导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8、负责指导全院学生会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指导和支持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大胆使用和培养学生干部。负责全院学生文体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各类文体活动。 9、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学生工作的任务。 10、与校学生工作处(团委)加强工作联系,及时互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