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发展对外联络、招商引资、向国家部门的争资跑项活动以及当地官员来访的公务接待。
1.驻京办是当地政府驻北京的办事机构,属于政府派出机构。通常驻京办级别是低设高配,驻京办负责人 一般是政府行政长官助理,或是商务部门、发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2.什么又是政府派出机构呢?指作为某一级人民政府职能工作部门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针对某项特定行政事务而设置的工作机构。派出机构的行政职能具有单一性且与设置其的行政机关相同,因而被认为具有部门权限或专门权限机关的性质。
3.驻京办的成立历史: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与各省之间需要形成一种密切的联络机制,商讨建设立项,审批计划调拨物资的事宜,而当时的交通和通讯都不发达,地方党政领导又不能天天在北京待命,为了保持与中央的随时联络,需要一个派驻北京的办事机构,负责文件传送,沟通上下。
驻京办就是各个单位在北京的办事处,负责本单位与当地对口单位的联系工作,也负责接到到北京出差的人的接待工作。 驻京办距今已有60年的历史。 最早在首都设立办事处的是内蒙古自治区,该办事处设立于1949年3月,当初被称为“内蒙古自治政府驻北平办事处”。在谷歌地图中搜索关键词“驻京办”,显示出来的是一片密密麻麻的坐标点,其信息多是宾馆或餐厅的名录。一个粗略的统计数字是:除了52家副省级以上机构在京设立办事处外,还有520家市级和5000余家县级设有驻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