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照明主要是为了满足最基本的功能性照明的需求,注重于整体,而在局部的照明需求方面考虑就较少了,能够让整个家庭空间的照明亮度分配有一个均匀的效果,使得环境的光线具有一体性,从而尽量方便舒适的供我们日常的使用。一般式照明的话,采用的光源是功率较大的,效率方面也很高,主要用于客厅或者卧室等区域的顶灯,满足这些区域所需要的基本照明。
二、局部式照明
在满足一般式照明的基础上,局部式照明主要是为了满足室内区域的特殊局部性需要,一般是设置一盏或者多盖照明灯具,从而能够为局部区域提供集中的光线进行照明或者修饰。它的光源功率较小,也能够对光的方向进行调整和改变。适合于在床头安置床头灯,或者书桌上方安装台灯;在面积较大的空间里,可以将多盏照明灯具分布在多个区域,在能够满足局部照明的同时,也能够起到装饰的作用,但要注意适当的使用,不要过度,否则容易引起视觉上的疲劳。
三、定向式照明
这种照明方式是为了强调特定的目标和空间从而采用的高亮度的照明方式,它能够突出主题,对特定的对象起到凸显的作用,但需要我们对光源的色彩、强弱以及照射面的大小等方面进行一个合理的考虑。例如在餐厅的餐桌上方就可以使用这种定向式照明,不仅能够营造出一个温馨舒服的家庭氛围,同时也能够对食物进行修饰,使食物在视觉上能够促进我们的胃口。
四、混合式照明
由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组成,在满足基本照明的需要的同时也能够满足特定的需要,保证空间内的亮度,但布局方面一点要合理,能够呈现出一个有层次有条理的照明环境,避免造成浪费或者扰乱空间内的视觉效果。
五、重点式照明
更注重于装饰性的需要,能够增强物质质感并突出美感,起到对一些配饰或者精心布置的空间的塑造的作用。
六、无主灯式照明
视觉效果上极佳,并且整体的设计风格上也会呈现出一种独特的美感,照明主要是隐藏性的照明,因此空间效果上十分简洁。
照明种类可分为: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和障碍照明。其中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其适用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对需要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装设备用照明;
二、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对需要确保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场所,应装设安全照明;
三、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对需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装设疏散照明;
四、值班照明宜利用正常照明中能单独控制的一部分或利用应急照明的一部分或全部;
五、警卫照明应根据需要,在警卫范围内装设;
六、障碍照明的装设,应严格执行所在地区航空或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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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适用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不适合装设局部照明或采用混合照明不合理时,宜采用一般照明;
二、当某一工作区需要高于一般照明照度时,可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三、对于照度要求较高,工作位置密度不大,且单独装设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四、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装设局部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