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就是人类文化中的先进部分和核心部分,即先进的价值观及其规范。其集中体现是:重视人,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简而言之,人文,即重视人的文化。
人文,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辞海》中这样写道:“人文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文化是人类或者一个民族、一个人群共同具有的符号、价值观及其规范。符号是文化的基础,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而规范,包括习惯规范、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则是文化的主要内容。
核心内容:
人文的核心是“人”,以人为本,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这就是我们常常所说的人类关怀和生命关怀。人是衡量一切的尺度,在人世间的各种权利,只有人权是天赋的,生来具有的,不可剥夺,也不可替代的。承认人的价值,尊重人的个人利益,包括物质的利益和精神的利益。
人文性是强调语文学习的过程,既要学生实现自我成长,也是激发学生创造力和生命力。
于漪老师认为:人文精神的内涵应该包括知、情、意等方面,主要指人格、情感、意志、性格、心里品质等。“人文性”着眼于语文课程对于学生思想感情熏陶感染的文化功能和课程所具有的人文学科的特点。
具体到语文课程方面,人文性就意味着:
1、应该对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作为课程目标的价值取向,并以此来制定语文课程目标和选择整合和利用语文课程资源;
2、语文课程应凸显教师的人文关怀,使学生受到真善美的熏陶,自身的独特体验受到保护和尊重。
3、教师将在关注学生语文知识、能力发展的同时更加关心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发展,注重人文关怀和语文教育的感染熏陶作用,实现人文性和工具性的统一。
扩展资料
人文的分类,是一个简单而又繁琐的事情。说它简单,是因为人文的核心是“人”,只要这个事物的出现跟“人”的活动有关,就可以作为一类罗列出来。说它复杂,是因为“人们”的生活方式与习惯不仅有区域的限制,还有时间上的不同 。这就造成了人们认知上的不同。因此,其产生的文化是不一样的。
求同存异,是我使用的分类方法。具体概括为,寻求不同地区、不同时间上的人们活动的共同点,保留有争议的地方。因此,我把人文分为以下几大类:
服饰文化:跟“衣”有关的,包含了人们所有的跟穿着、打扮有关的物品,比如服装、首饰、鞋帽等。
饮食文化:跟“食”有关的,包含了人们可以食用或跟食用有关的所有的物品,比如蔬菜、水果、调味料、畜产品、水产品、加工品等。
建筑文化:跟“住”有关的,包含了人们所有的可以居住或跟居住有关的物品,比如洞穴、房屋、阁楼、庭院等。
交通文化:跟“行”有关的,包含了人们所有的出行或跟出行相关的物品,比如,马匹、车辆、飞机、轮船等。
文学或者教育文化:用以帮助人们掌握相应技能,交流、知识的普及、进行大范围活动等具有特殊性质的文化。
其他文化:衣、食、住、行之外的文化,比如,商业、管理、宗教信仰、书画、音乐、节日庆典、军事、政治、武术、手工业等。这些文化的产生,是跟人的职业分工有关,跟人的爱好有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文
我国的教育,由于专业分得太细,太早;急于培养有用之材,忽视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加之传授为主,内化不足,所以,培养出来的学生虽然具有一定的知识,技术或艺术,但往往知识狭窄,能力畸形,缺乏较深厚的素养,特别是作为现代人的综合素养。其中,尤其是人文素养。一个人的精神世界有三大支柱:科学、艺术、人文。科学追求的是真,给人以理性,科学使人理智;艺术追求的是美,给人以感性,艺术让人富有激情;人文追求的是善,给人以悟性,人文中的信仰使人虔诚。科学强调客观规律,艺术更注重主观情感;科学讲的是理性,艺术更富于情感;“科学就是根据事物的普遍性处理事物的特殊性。艺术则是根据事物的特殊性去处理事物的普遍性。”人文则既有深刻的理性思考,又有深厚的情感魅力。一个人的精神世界,不能没有科学,也不能没有艺术,更不能没有人文。所以,我们也可以把人的综合素养概括为科学素养、艺术素养和人文素养。
当我们谈到教育的时候,无论是教育工作者还是非教育工作者,都有一个同感,我们的教育太缺乏人文了。甚至我们谈到今天的社会的时候,也觉得我们今天的社会太缺乏人文。
是的,我们的教育,我们的社会,需要知识,需要技术,需要艺术,但是尤其更需要人文。
那末什么是人文?科学与人文是什么关系?社会科学是不是人文?文学艺术是不是人文?在今天的社会,我们看到,不仅理工科的学生,往往有知识,缺人文,社会学科的,甚至学文学艺术的学生也往往有知识、有艺术,缺人文!
人文,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从一般的意义上讲,比如我国《辞海》中就这样写道:“人文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我们知道,文化是人类,或者一个民族、一个人群共同具有的符号、价值观及其规范。符号是文化的基础,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而规范,包括习惯规范、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则是文化主要内容。“各种”文化现象,显然就包括了先进的和落后的,科学的和愚昧的,优秀的和次劣的,健康的和病态的。
那么,我们现在所说的人文,或人文精神,或人文思想,重视人文教育,这里的人文,显然是指人类文化中的先进的,科学的,优秀的,健康的部分。而且,其核心是指先进的价值观,其主要内容则是指先进的规范,对于社会而言,尤其是先进的法律和制度规范,对于社会成员而言尤其是先进的道德和习惯规范,对于青少年来说,首先体现在养成良好的习惯规范。从文艺复兴的历史看,人文应该是重视人的文化。
平时,我们习惯地把理科和工科以外的学科称为人文学科。其实并不准确。
知识大体可以分为科学和技术,文学和艺术,哲学和宗教等三个大的部分。科学包括数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这是讲客观,讲规律,讲理性的。文学和艺术则主要是讲主观,讲情感,讲感性的。哲学和宗教,应该说主要就是讲人文。而且,这种人文知识、人文思想、人文精神,大量的渗透在文学和艺术之中,甚至大量的产生于文学和艺术之中,也渗透在社会科学之中。所以,人们往往把文学和艺术,甚至社会科学,看成是人文学科。其实人文精神也渗透在自然科学和技术之中。这里的关键是,渗透还是不渗透,渗透多少,这就同一个国家的文化、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不渗透,这样的社会科学,甚至这样的文学和艺术,也是没有人文的,至少是缺乏人文的。事实上,文学和艺术也是由两个部分组成:形式和内容。这里的内容,应该是人文的。但是,在有的社会、有的时期,它也可能是缺人文,不人文,甚至是反人文的。哲学总该是人文的了。但是如果哲学只讲方法论,甚至只讲“斗争的哲学”,那它也是不人文,甚至反人文的。又比如,医学,以人为对象,本来就始于人文,充满着人文。但是,当人们把它看成一种治疗“技术”的时候,往往反而缺乏人文了。所以,我们常常说,有的人有知识无文化,或者说,有艺术无文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这里的文化指的就是文化中的先进部分、核心部分,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人文。
又回到这个问题上了:说得具体点,什么是人文?
从概念上讲,可以这样认为,人文就是人类文化中的先进部分和核心部分,即先进的价值观及其规范。其集中体现是,重视人,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简而言之,人文,即重视人的文化。
人文的核心是“人”,以人为本,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这就是我们常常说的人类关怀、生命关怀。人是衡量一切的尺度,在人世间的各种权利,只有人权是天赋的,生来具有的,不可剥夺,也不可代替的。承认人的价值,尊重人的个人利益,包括物质的利益和精神的利益。
人文,首先是一种思想,一种观念,同时,也是一种制度,一种法律。人文思想是人文制度的理论基础,而人文制度又是人文思想的实现,人文思想的制度化,法律化。
人权观念的诞生以及人权的法制化、人权法的国际化、全球化,是人文真正确立的标志,是人文思想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
作为现代人文思想,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人本观念”,即“人本位”。人是社会的中心,人是衡量社会的尺度,“本位”者,标准也,人是衡量一切的标准。从君王为标准,到人为标准,或者说,从“君本位”到“人本位”是人类社会的一次伟大革命,是人类价值观的一次伟大转变,是约翰•洛克寻求社会规律的第一个伟大的发现。改变标准的人,才是伟大的人。
约翰•洛克用了《政府论》的整个上篇,差不多100页的笔墨,以详尽的事实,犀利的逻辑,打破了桎梏人类几千年的传统观念:“君权神授”。正如哥白尼、牛顿把颠倒了的“地心说”颠倒过来,建立了“日心说”一样,洛克则把颠倒的“君本位”颠倒过来,建立了“人本位”的伟大学说。从此,确立现代人文思想的核心内容。
顺便说一句,洛克打破“君本位”,建立“人本位”,即人权思想的锐利武器,就是理性。洛克比牛顿大十来岁,但是他是牛顿的好朋友,莫逆之交。他深受牛顿的思想影响。牛顿是近代科学的集大成者,近代科学的诞生,给人类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观念:规律意思和理性思维。洛克想,自然界如此有规律,有秩序,人类社会是不是也有它自身的规律呢?“人本位”就是他研究人类社会规律的第一个伟大发现。
由此可见,洛克在科学和人文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科学为人文提供了理性的武器,而人文又为科学提供了发展的方向:科学始终造福于人类,而不要给人类造成伤害。
第二,“个人观念”,即承认和尊重个人的哲学观念,是针对“君王主义”或“君本位”而言的。君王们,无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君王们,总是打着“国家”“天下”“组织”“集体”之名,行专制主义之实。所以,“个人观念”也是针对专制主义而言的。是保护个人,反对专制的,特别是反对专制主义利用“国家”、“集体”、“组织”的名义侵犯个人的权利。在这里,对于专制主义而言,个人是神圣的,是伟大的,是不容侵犯的。在约翰•洛克们眼里,“人权”包括三个相关联的基本思想:第一,人权就是指个人的权利。第二是人权是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三者不可分离的权利,“不可分离”,也就是三种权利一个也不能少,只讲生存权,不讲自由权,岂不成为动物保护法了,第三,人权是不可代替的,也是不可代表的,属于个人自己的权利,而且是天赋的权利,生而有之的权利。
人权是天赋的,是原生的,是生而有之的。而政府的权利,是人们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人权,自愿联合起来,授予的,是后天的,而且人民如果认为必要,比如人权得不到这个政府的保护的时候,可以随时收回政府的权力。“个人观念”,就是个人是根本,个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及其这种权利能否得到保护,是衡量一切,包括组织、社会、尤其是政府的根本。孰轻孰重,孰本孰末,在一些国家,把它搞颠倒了。所以,个人的权利,常常并且是轻易的被剥夺了,还误认为是“顾全大局”,“牺牲小我”,是讲“道德”。结果,代表“大局”、“大我”的政府,政府官员,就可以堂而皇之、肆无忌惮的去“代表”他人的利益。结果,腐败成风,民无宁时。
“个人观念”说得再简单一点,就是个人重于政府,人权大于主权。“个人观念”是约翰•洛克的第二个伟大发现。我们需要来一次启蒙教育。
尊重个人,首先指的是国家,政府,那些有权力的机构,要尊重个人。有权力的机构尊重无权力的个人,这是人文思想的基点,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点,同时,尊重个人,是尊重“每一个人”。作为个人,既要尊重自己,也要尊重他人,只有尊重他人,才能尊重自己,也只有尊重自己,才能尊重他人。正因为要尊重个人,所以任何人决不能损害他人的个人利益。“个人观念”,是一个神圣的、伟大的哲学观念。“个人观念”是同专制主义作斗争的伟大武器,所以为专制主义所不容。同时,“个人观念”也是道德的源泉。所以,提倡个人观念的国家,反而道德状况比提倡集体主义的国家更好些。因为“个人观念”告诉人们,自己有个人利益,要理直气壮的保护自己的个人利益,不容别人侵犯;同样,别人——和自己一样——也有自己的个人利益,所以,任何时候,决不损害他人的个人利益。于是,“保护自己,不损害他人”就形成了社会的力量,社会的道德基础。
第三,“自由观念”,即“政府的唯一宗旨是保护个人创造财富和享受幸福的自由”。也是,或者说,首先是针对政府而言的,是针对有权力的机构而言的。人权是唯一天赋的、根本的权利。政府的权力是选民赋予的,其唯一宗旨,就是保护人的自由。当人民的自由得不到保护的时候,政府的权力就应当被取消,所以叫“人本位”,人,人的自由,是衡量一切的标准。“生命诚宝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在人的权利中,自由是最宝贵的,也是头等重要的。“自由观念”,首先也是针对政府而言的,规定了政府的唯一宗旨,就是保护人的自由。什么样的政府才能保护人自由呢?约翰•洛克及其后来的继承者们进一步指出,只有人民选举的政府,只有三权分立的政府,只有实行轮换制的政府,只有实行新闻自由的政府,也就是由“选举制”、“分权制衡制”、“轮换制”、“新闻自由制”构成的民主政府,才能成为保护人的自由的政府。
约翰•洛克们的伟大在于,不仅提出了伟大的观念,而且进一步提出了实现这种观念的制度保证,他们的伟大还在于,开创了治理社会的新理念:不是靠口号,不是靠提法,而是靠制度,靠一种相互制约的制度,靠一种人民能真正制约政府的制度。
“自由观念”,同时是指“每个人”的自由,只有尊重他人的自由,才能有自己的自由,争取自己的自由,决不损害他人的自由。怎样识别、判断是否损害了他人的自由呢?人类找到一个最好的方法:制定规则。制定以保护人的自由为宗旨的规则。这就是现代法制的基本观念,规则是保护人的自由的。于是,作为个人,违背规则也就是损害了他人的自由,就需要付出代价,受到惩罚。作为个人,遵守规则就是尊重他人的自由,也是尊重自己的自由。于是,规则意识,就成为自由国家国民的基本素养。所以,自由主义,决不像有些人歪曲的那样,为所欲为,无法无天。
可见,“自由观念”既是反对专制主义的有力武器,也同样是社会良好道德的哲学基础。
科学与人文--现代文化和现代文明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