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的车牌排序是按各市排列的:
冀A(石家庄市)、冀B(唐山市)、
冀C(秦皇岛市)、冀D(邯郸市)、
冀E(邢台市)、冀F(保定市)、
冀G(张家口市)、冀H(承德市)、
冀J(沧州市)、冀T(衡水市)
沧州因濒临渤海而得名。
环渤海地区核心城市——沧州市
上古时期,沧州属幽州和兖州,西周时属青州,春秋战国时代为燕、齐、晋、赵等国地。秦朝时属巨鹿郡和洛北郡,汉代属冀州和幽州。
三国属魏国,南北朝时属北魏的瀛州和冀州。北魏孝明帝熙平二年(517年)设立沧州,辖浮阳、乐陵和安德三郡。隋初废浮阳郡,后分属河间郡、渤海郡和平原郡;
唐朝贞观元年(627年)属河北道,天宝元年(742年)改沧州置景城郡,治清池县(今河北沧州市东南)。辖境相当今天津市海河以南,静海县和河北省青县、泊头市以东,东光县及山东省宁津、乐陵、无棣等市县以北地区。乾元元年(758年)复改为沧州。
北宋又改为景城郡,后废。宋代属河北东路河间府,元代属中书省河间路,明代属北直隶省河间府,清代属直隶省河间府,部分县属天津府。
中华民国初属直隶省渤海道、津海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废道府制,改属河北省。抗日战争时期,属中共晋察冀边区冀中、津南行署和山东渤海区行署辖。[2]
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设沧县专区,专署驻沧县镇,辖11个县。
1958年6月,天津市归属河北省后,沧县专区与天津专区合并,称天津专区,专署驻天津市,同年9月,沧县镇改设沧州市(县级),随后撤消并入沧县。
1959年初,撤天津专区并入天津市。
1961年6月1日,恢复沧州专区,并恢复沧州市(县级),专署驻沧州市。
1967年12月,沧州专区改称沧州地区。
1983年12月,沧州市改为河北省辖市,行署和市政府同驻沧州市。
1993年7月,地、市合并为沧州市,市政府驻运河区。[2]
冀j是河北省沧州市。1、沧州市,河北省地级市,地处河北省东南部、河北平原东部的黑龙港流域,位于北纬37°29′~38°57′,东经115°42′~117°50′之间。东部滨临渤海,北部与天津、廊坊接壤,西部及西南部与保定、衡水毗邻,南隔漳卫新河与山东省的滨州、德州相望。
2、沧州市因濒临渤海而得名,市中心北距天津市120千米、北京市240千米,西南距省会石家庄220千米。沧州市辖2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10个县及沧州渤海新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面积1.4万平方公里。